金融资产公司

更新时间:2024-07-31 10:00

金融资产公司是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集中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它以最大限度保全金融机构剥离不良资产、减少不良资产处置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由来已久。1997年末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25%,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相当于所有者权益的4倍,整个银行业系统的不良资产占我国GDP总值的比重相当大。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后,我国政府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这种情况不仅威胁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且严重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如何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把银行的不良资产分离出来,组建专门的机构,集中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及时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状况,维护银行信誉。我国政府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并立足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于1999年先后组建成立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其功能定位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不良资产的剥离处置有:1999年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资产1.4万亿元,以账面价值进行政策性接收;对于2004年开始由财政部给出的适宜价格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资产5000多亿元;2005年采取封闭式招标竞价方式接收工商银行7000多亿元不良资产。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陆续股改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努力于2008年12月成功股改上市。这标志着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据统计,2004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额15751亿元,不良贷款率15.6%;而到了2007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2684亿元,不良贷款率6?17%,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149亿元,不良贷款率8.05%。因此,经过这么多年的艰苦努力,开拓创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本实现了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成功地防范和化解了银行的金融风险,增强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极大限度地保全了国有资产,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

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来的去向,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中国必须走自己有特色的道路。美国的RTC在法律保证方面通过特别立法,处置权限上也赋予了其特殊的经营权限;且强调不良资产处置的快速处置,其收购的是某些发生财务困难的金融机构的全部资产,其间包括正常资产。而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方面也只有行政法规,经营和处置权限也尚显不足;在不良资产的处置中,由于其经营目标的多重性,首先考虑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处置方式选择上更偏重“两率”,即资产回收率和现金费用率;收购的不良资产是仍继续经营的银行里剥离的“可疑”和“损失”类资产;法律方面也只有行政法规,经营和处置权限也尚显不足。另外,随着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的推进,三项新业务的市场准入政策的提出,金融资产管理从2004年开始已经着手向商业化转型,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从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到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信托处置扩展,而且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纷纷与摩根斯坦利、高盛、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知名投资银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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