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0 11:55
1949年9月9日,金门县划归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0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金门县的大嶝乡,包括大嶝岛、小嶝岛和角屿,晋江地区将其委托南安县代管。
1949年11月,中共晋江委员会、专员公署正式任命陈奕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金门县县长,但并未设置金门县人民政府。由于朝鲜战争爆发,解放金门一事被暂时搁置,陈奕东也因此被调任其他职务。
1950年4月,中共金门县工作委员会撤销,所属大嶝区划归南安县,成为南安县第12个县辖区。金门县及南安县隶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改晋江区专员公署。
1953年12月,中共晋江专区委员会决定,由梁新民任金门县长,兼南安县副县长,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
1954年11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二次会议在福州召开。代表们专门就金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当时的省领导还就金门代表的组成向大家作了说明,由于金门还没有解放,无法选举金门代表,因此暂时指定了两名在南安县政府工作的同志任金门代表。后来,这两人实际上担任了金门县政府办的秘书,主要负责处理与金门有关的工作。11月23日,《福建日报》正式公布福建省人大的任命决定:梁新民任金门县长,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
1955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成立金门县人民政府,隶属晋江专员公署,大嶝区归金门县管辖。因金门还没解放,大嶝区仍由南安县代管。金门县人民政府虽然成立了,但事实上还是个空架子,由于梁新民担任着南安县副县长,金门县政府办公地点就设在南安县政府大院内。
1956年6月,南安县将原16个区、219个乡、镇,调整为9个区、95个乡镇,仍置大嶝区不变。
1958年2月开始,南安县开展“工农业生产大跃进运动”,全县进一步精简机构,即撤区并乡,保留代管的金门县大嶝区不变。
1958年年底,南安县从石井公社划出大嶝、小嶝、成立大嶝公社,实现了“政社合一”。
1961年8月,南安县恢复区公所基层建制,把14个公社改为11个区公所,仍设大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5年5月,南安县健全农村人民公社新体制,撤销区公所,调整为公社,大嶝人民公社照旧。
1967年6月,金门县及南安县属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
1968年9月,金门县及南安县属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12月,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金门县的大嶝公社划归同安县管辖。
1971年3月,大嶝公社正式划归同安县管辖。
1953年12月,中共晋江委员会决定,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1954年11月23日,《福建日报》正式公布福建省人大的任命决定,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
刘基固简介:
刘基固,福建省晋江县东石塔头村人。民国十六年(1927年)9月27日(农历九月初二)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民国三十年(1941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组织。新中国成立时,21岁的刘基固被任命为晋江县七区区长。后历任永春县土改队临时区委书记兼区长、晋江县副县长、县长、中共晋江县委副书记,兼任金门县县长。1958年1月,入省委党校“反地方主义”学习班。1960年7月,重新分配工作,先后调福建省展览馆、福建省博物馆。1963年1月平反后,历任共青团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副书记,当选为共青团中央委员,晋江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副书记、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外事组副组长。1977年6月28日逝世。1986年2月3日,得到昭雪彻底平反。
1949年11月,中共晋江委员会、专员公署正式任命陈奕东为新中国第一任金门县县长,并未设立金门县人民政府。由于朝鲜战争爆发,解放金门一事被暂时搁置,陈奕东也因此被调任其他职务。
1953年12月,中共晋江专区委员会决定,由梁新民任金门县人民政府县长,兼南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6年,梁新民调任晋江专区侨务局长。后来又出任晋江地区医师学校校长,一直到1965年。但在此期间,其金门县长职务始终没有被免去。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依然继续“留任”。1979年离休。
梁新民简介:
民国七年(1918年)6月,出生于福建省南安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就读于漳州龙溪简师,同时,参加地下党外围组织——读书研究会。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6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于7月被任命为南安县翔云乡党小组组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率领游击队及抗徵队三百馀人,发动武装暴动,解放了翔云乡等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任边区军事委员会和边区游击大队主任;解放后,先后任南安第二区人民政府的副区长、中共南安县委委员和南安县副县长。1954年11月,任新中国第二任金门县长。1956年,转任晋江专区侨务局长等职。1979年离休。1985年,落实厅级离休干部待遇。2003年11月30日,因病不治逝世,享年86岁。
金门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寄驻在南安县人民政府大院内,南安县政府机关设在溪美镇建安山山坡,沿用民国时期的县署,直至1949年上半年,县署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仅有1000多平方米,多系砖石土木结构的平房,只有一座建元楼,为县长办公之用,附建于中山堂的三间小阁楼,作为县署机要重地。1955年开始,逐步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至1968年,建成县人民政府办公楼、礼堂、宿舍、食堂等共7座。其中4座为二层楼,3座为平屋,建筑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均为水泥砖木结构。1968年8月,南安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改称南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地点搬迁到普南山左仑和中共南安县委合署办公。原建安山的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处改建为南安县第一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