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1 13:27
钟得志,男,汉族,1972年5月生,山东临清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9.09--1993.07山东农业大学植保系植保专业学习
1993.09--1995.07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5.07--1999.12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干部、科员级书记员(其间:1995.10--1996.11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
1999.12--2000.11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科级书记员
2000.11--2004.12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正科级干部
2004.12--2007.10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2007.08正处级)(2004.10--2007.07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10--2009.11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办公室主任 (其间:2009.03--2009.07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
2009.11--2011.11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办公室主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挂任)
2011.11--2014.07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4.07--2017.05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
2017.05--2020.07广西贺州市委副书记
2020.07--2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
2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副主任(2020.09)
2023.0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第十一届委员,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在自治区主席领导下,负责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分管自治区政府驻京办、驻广州办,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主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协助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分管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钟得志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钟得志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钟得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钟得志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