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3 20:16
钱劳动,男,汉族,1963年5月生,陕西咸阳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曾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80年09月至1984年07月,西北农学院农业机械化专业学生;
1984年07月至1987年03月,咸阳市秦都区乡镇企业局干事;
1987年03月至1991年03月,咸阳市渭城区乡镇企业局干事;
1991年03月至1997年11月,咸阳市渭城区底张镇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
1997年11月至1999年08月,咸阳市渭城区副区长;
1999年08月至2002年12月,淳化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其间: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12月至2006年06月,淳化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06年06月至2009年12月,府谷县委书记;
2009年12月至2010年06月,佳县县委书记;
2010年06月至2011年12月,榆林市委常委、佳县县委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2年03月,榆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佳县县委书记;
2012年03月至2013年06月,榆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06月至2015年06月,榆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年06月至2017年06月,榆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06月至2018年05月,榆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8年05月至2019年12月,榆林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9年12月至2020年04月,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20年04月,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22年03月至2023年07月,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7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免去钱劳动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3年7月21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钱劳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4月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钱劳动(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钱劳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钱劳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通报
2024年9月,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陕西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钱劳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钱劳动在担任榆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2015年至2022年,钱劳动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榆林、西安等地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2013年至2018年,钱劳动本人或携妻子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三亚、海口等地旅游度假,其间食宿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钱劳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