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1 14:22
1900年2月25日,钱端升出生于上海。
1910年,入读于上海县官立敬业高等小学堂。
1911年,转入养正学堂。
1913年,考入松江(江苏)省立三中。
1916年,转入上海私立南洋中学。
191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赴美国留学。
1922年6月,获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1924年,获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后返回中国,先后任教于清华大学、南京中央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联合大学。
1925年,任清华大学教授。
1927年,任南京中央大学政治系副教授。
1930年—1934年,任教于清华大学。
1934年9月,在厉麟似的提携举荐下,重返南京中央大学任教。
1946年,任教于北京大学。
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
1949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8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副主席。
1952年,任北京政法学院院长;10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1974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顾问。
1981年,任外交学院教授;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钱端升在20世纪上半叶从政治学和宪法学角度对人权理论作过研究。他认为,宪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基本人权。宪法学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如何保障和实现基本人权而展开的。
钱端升的人权法制观内容丰富,其中,“二十世纪是老百姓的时代”,集中体现了他人权法制观的精华,他的思想观点,包括以下几点:
一,钱端升在人权的概念和性质问题上采取历史主义的观点,注重历史地考察人权问题,对天赋人权说和自然法学说持有一定程度的保留。钱端升对于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洛克等人的人权说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给予了肯定。他也对近代天赋人权说进行了批评。
二,钱端升认为宪法学与人权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宪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基本人权。宪法学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如何保障和实现基本人权而展开的。
三,钱端升提出了“二十世纪是老百姓时代”的人权观。一方面人民的权利导致国家义务的产生;另一方面,国家义务也导致人民权利的产生,积极的基本权利便是从国家的积极义务中产生的。
钱端升认为,个人自由的实质“就是个体的身体,知识,与道德自由活动或表现的权能”。此种权能源于个人的存在。国家如果在立法上对此种权能进行限制,不得侵害此种权能。国家只能于保护个人自由的必要范围内,以法律设立限制,国家以法律限制此种权能的范围也就是个人自由的范围。此种限制就是不妨害他人的自由。
钱端升编著的专著有《中国政府与政治》《比较宪法》《民国政制史》《法国的政治组织》《德国的政府》《战后世界之改造》等。
1952年,钱端升筹备建立北京政法学院。
钱端升讲授的课程有“政治学”“宪法学”“国际公法”“战后世界之改造”“中国政府与政治”“政治学概论”“比较宪法”“近代政治制度”“国际关系”“中国政府”“极权政府”“战后问题”等。
钱端升家世代行医,扶危济困,在当地颇有威望。钱端升的父亲钱枚,兄弟三人,其排行老二,幼年而孤。钱枚的哥哥钱桐,弟弟钱枬均曾由当地书塾资助公费留学,钱桐回国后即就任公职,钱枬习工。钱枚只得继承祖业,在乡行医,作为一家之主维持大家庭的衣食生活。
钱端升的儿子的名字是钱大都。
“钱端升是中国现代政治学和比较宪法研究的开创者之一。”(中国政法大学评)
“钱端升是一位杰出的爱国民主知识分子,对中国立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光明日报》评)
“作为民盟先贤,钱端升精益求精的制宪观以及身体力行的言行,为1954年宪法的制定作出了贡献。”(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评)
“钱端升是中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和教育家,在中国当代法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影响。”(《光明日报》评)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于2006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以钱端升名义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对中国法学研究的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纪念馆于2007年开始筹办,经过多年的文献整理、史料挖掘、实物收集,在学校和钱端升家人共同努力下,于2017年5月正式建成开馆。馆藏包括日记、笔记、中英文信件、手稿、钱先生用过的实物等珍贵资料2300多卷(件)。展厅面积260平方米,分设5个展室7个展区,173张图片,116件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