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3 21:18
铁路运输企业,直接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按所有制性质分,有国有、地方和合资三种。国有铁路运输企业由国家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所属的哈尔滨、沈阳、北京、呼和浩特、郑州、济南、上海、南昌、广州、柳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昆明等铁路局或铁路(集团)公司为中国国有铁路运输企业;由地方政府主管,承担地区性铁路客货运输任务的企业为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它们主要在地方政府集资建设的铁路线上运营;由国家、地方政府及工矿企业合资经营,从事铁路客货运营业务的企业为合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的劳动对象是人或货物的空间位移。
从运送货物的角度看,铁路运输企业生产的作用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它虽然不创造新的物质产品,也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和属性,但它创造新价值,而且最终会增加产品的价值。
从运送旅客的角度看,旅客乘车的目的多种多样,铁路运输企业必须满足不同旅客的出行需要。2006年中国国有铁路运输企业有营业线路63 411.7千米,运输职工147.71万人,完成客运量119 728万人,旅客周转量6 353.27亿人公里,完成货运量244 395万吨,货物周转量20 321.62亿吨公里;地方铁路运输企业59个,有营业线路4 737.2千米,从业人员25 966人,完成客运量423万人,旅客周转量46 647万人公里,货运量19 593万吨,货物周转量1 056 259万吨公里;合资铁路运输企业29个,有营业里程8 934.9千米,从业人员83 447人,完成客运量5 505万人,旅客周转量264.19亿人公里,货运量23 107万吨,货物周转量12 897.43亿吨公里。
中国国有铁路运输企业长期实行政企合一的计划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是国家机关,又具有统一经营中国国有铁路的企业性质,统一支配全国国有铁路财产,指挥全国铁路运输工作,统一掌握全部运输收入,计算盈亏,对国家承担全面完成生产财务计划的责任,并向国家缴纳各种规定的税金和应缴的利润款额;铁路局或铁路(集团)公司是铁道部下属的相对独立的运输企业,在铁道部规定的范围内管理和运用铁路资产,负责指挥本局范围内的运输工作,担负全面完成本局范围内的生产财务计划的责任,集中所属站(段)收取的运费,完整及时地解缴铁道部,由铁道部集中,再按各铁路局或铁路(集团)公司所完成的客货运输任务及规定的清算单价进行分配。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国有铁路运输企业还没有完全构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