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9 14: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财务司
1.拟定国家铁路财务会计规章和管理办法(包括运输进款清算规章)。指导部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研究并向国家提出关于铁路运价、税收、财政、信贷和金融方面的政策建议,并进行相应的协调工作。
3.管理铁路建设基金的收缴、拨付和预决算工作。
4.筹集、运用、拨付国家铁路各类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5.负责国家铁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建立产权制度,实施资产经营责任制,组织、指导财会监督检查,维护国家投入铁路资本的权益,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国家铁路货车资产价值的管理。
审核、编制下达部属事业单位、中等专业学校和部机关部分直附属机构收支预决算以及部机关部拨经费计划。宏观调控运输设备大修工作并管理部集中的年度计划。负责国家铁路外汇管理。
7.负责国家铁路财务预测和经济活动分析,指导部属单位经济核算工作。审核、汇总、上报部属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事业单位的决算。
8.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