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价

更新时间:2023-08-16 12:34

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销售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统一政策,分级管理。销售电价由购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构成,计价方式包括单一制电度电价和两部制电价两种方式。

电价分类

《电力法》第41条规定销售电价的种类有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两类,并且销售电价实行同一电网内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的原则。

(1)分类电价,是指按照用户的用电性质及用电特征实行用户类型差别电价的制度。

(2)分时电价,是指按照发电丰枯季节用电日负荷高峰、低谷情况,划分为丰枯季节差别电价和时段差别电价的一种制度。 ·

(3)销售电价实行同等待遇原则。即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这项规定,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优惠电价制度和同电网内同类同电压等级用户的不平等待遇,对用户开展公平竞争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4)用电增容收费纳入价格管理。《电力法》第42条规定,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以改变各地标准不统一、原则不统一、收费标准不统一的状态。

制定原则

制定销售电价的原则是坚持公平负担,有效调节电力需求,兼顾公共政策目标,并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电价管理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销售电价的管理、监督。在输、配分开前,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在输、配分开后,销售电价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跨省的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销售电价时,应充分听取电力监管部门、电力行业协会及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

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的制定和调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进行听证。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销售电价进行监督和检查,价格主管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最关键的突破口是继续落实新电改。一方面,要推进直购电,完善在发电侧的竞争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售电侧的改革,真正在售电侧引入竞争。

电价构成

第一部分,购电成本。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所支付的费用及依法缴纳的税金,包括所支付的容量电费、电度电费。

第二部分,输配电损耗。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后,在输配电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耗。

第三部分,输配电价。指按照《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输配电价。

第四部分,政府性基金。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随售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

计价方式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部制电价。而两部制电价由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两部分构成。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度数计算的电价;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容量计算的电价。

价格调整

价格上涨

发改委于2011年12月1日公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体电网销售价格上涨金额。其中,云南省上涨金额最低,为1.8分钱,贵州省上涨4.99分钱,涨幅最高。各项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发改委以全国六大电网为单位发布通知,公布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调整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等内容。其中包括,调整“西电东送”送电价格要求, 将贵州省、云南省向广东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通知还要求,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价格降低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同时,国家发改委也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降低企业用电负担。

2018年9月11日,江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4.64分。与2017年相比,电价降价幅度达10.38%,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超18亿元。同时,黑龙江省宣布2018年该省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降价幅度达10.2%,全年可为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户减轻电费负担13.56亿元。专家表示,工商业电价降低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2016年下半年以来,工业品市场逐步回暖,云南省众多工业企业期望能加大生产力度,抓住市场机遇,提升企业效益。在多重因素作用下,云南省电力需求逐步回暖,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耗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6%,其中重工业耗电量占全部工业企业耗电量的95.2%。

调价难点

一是技术升级,降低整体发电成本,终端电价根本上是受发电成本直接影响,因而降低火电、风电、光伏发电成本是长期控电价的根本保障。

二是保证煤价在合理区间运行,保障煤炭供应,防止煤价过快上涨。

三是保障直购电机制下竞价上网在具体执行层面的有效运行,促进发电主体的公平充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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