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岸

更新时间:2024-09-11 20:21

销岸亦称“食岸”,按盐政法令规定划分的销盐区域。销盐划分区域,自唐时刘晏变盐法即已开始。刘晏规定许昌、郑州、汝州、邓州以西,皆食河东盐;汴、渭、唐、蔡之东,皆食海盐。历经宋元明清,划分渐趋细密,自成范围,且不受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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