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0 23:10
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的前身是锦州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1972年11月成立。1975年9月更名为锦州市教育革命研究室,1978年7月改为“锦州市教育学院”,1989年3月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合并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教育学院更名为“锦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996年12月,根据锦编发(1996)26号文件精神,部分人员回归学院,锦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更名为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 学院现任院长范国柱,党委书记、副院长赵世国,副院长刘汉波,副院长王怡,副院长张宝利,副院长张丽杰,工会主席马玲。下设办公室、总务处、高中部、初中部、小教部、学前部、职成部、体艺部、师管处、干训部、科研部、德育部、教育信息部、图书馆、学会等15个部门。
学院位于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北里115号,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322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16人,党员74人,特级教师2人,高级职称99人,中级职称11人,无职称2人,工人4人。研究生毕业3人,本科毕业92人,大专毕业15人,中师毕业及以下6人。离退休教职工140人。全院共有教职工256人。 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担负着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服务、为基层学校管理服务、为广大教师教育教学服务的重任。1997年、2002年学院党委被中共锦州市教育局委员会评为先进党委,2004年学院被市政府评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学院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2005年、2006年被市教育局评为“党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2008年分别被评为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系统先进学会。2005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国家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理论与实践深化研究优秀实验单位。2006年在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构建校园美育新体系实验研究》中,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科研成果奖。2008年在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新课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学院领导班子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出以“先做师之生,再做师之友,后做师之师”为院训;明确以“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基层学校管理服务,为广大教师教学服务”为办院宗旨;学院的研训工作要突出实效性,强调提高性,找准区域优势,总结区域经验,形成区域特色,树立区域品牌;树立专家治院、学者治院的思想,坚持开展学术研究,营造学术氛围,为形成锦州地区教育特色奠定基础。 科学规范的管理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要学会引领和反思,用办院理念引领教育,用改革思路引领教育,用品牌意识引领教育,用经营策略引领教育,用学术主张引领教育;注重开发人力资源的反思、实施课程改革的反思,重建学习文化的反思,营造教育生态的反思。 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学校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了例会制、请签制、请假制、审批制、责任制、公示制等,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汇编成册,学院还制定了“三·一”工作格局(即每月前三周以部门为单位安排工作时间,后一周为学院集中安排业务进修、政治学习、工会活动时间)和“三·二”(即每周前三天为学科安排工作时间,后两天为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工作格局。完善的制度和职责,使学院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