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4 20:11
镇(拼音:zhèn)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最古形体为小篆,也见于先秦著作《国语》。据《说文》,“镇”本义为压。引申作名词用,转指用来压物的东西。又引申指抑制、控制,还引申为不慌乱、镇定,也引申为用武力弹压来维持稳定,再引申指军队以武力守卫。用作名词,指军队镇守是险要地方。由镇守的险要之地引申转指集镇,再引申指县以下的一种地方行政单位。
形声字。“镇”字,小篆写作图1、图2,左部为“金”,作形旁表义,表示这个字的本义是与金属有关的;右部为“真”,作声旁指示读音。隶变后的字形本写作“鎭”,声旁上部是匕,中间是目,第八笔是竖折。后来上部演变为“十”,第八笔演变为横,并与中部的“目”连接起来,写作“鎮”。《简化字总表》规定“金”用作左旁时简化为“钅”,因此“鎮”简化为“镇”。
《说文解字》认为,“镇”的本义为压。金属的比重较大,因而压力较大,故“镇”字从金。东西被压住后,其位置就相对稳定,所以“镇”字引申出抑制、控制的意思;又引申出安定、安抚的意思;还引申为以武力维持安定,如说镇压,镇服,镇守。“镇”后来还引申为用来压物的东西,这是动词活用为名词的结果。“以武力维持安定”活用为名词后就是“以武力守卫的地方”。
“镇”的另一个常用义项是用作行政区划单位。这一类意义由“军队守卫的险要地方”引申而来。在古代,镇最初指的是驻防军队在边境重地所设置的营垒和城堡。这种设置,始于北魏的六镇而盛于唐朝的藩镇。直至宋朝,宋太祖以崇文抑武的国策罢废了军事性质的镇,只保留商业繁荣的镇。虽说边境地区依然有城、堡、寨、关、镇之类,但此时的镇已纯粹是地方行政单位,或隶属于州,或隶属于县,镇将的权势已被极大地削弱了。宋·高承《事物纪原·州郡方域·镇》说:“宋朝之制……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可见宋朝的基本体制,就是用“镇”来泛称县以下的小商业城市。这种地方政区的基本体制一直延续到现代。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卷十四】【金部】陟刃切(zhèn)
(鎭/鎮)博压也,从金真声。
“(鎭/鎮)博压也”注:博,当作簿,局戏也。压,当作厌,笮也。谓局戏以此镇压,如今赌钱者之有桩也。未知许意然否。引申之为重也,安也,压也。
“从金,真声”注:陟刃切,十二部。
陟鄰切,平真端 ‖ 真聲真1部(zhēn)
鎭,戍也。又陟刃切。
陟刃切,去震端 ‖ 真聲真1部(zhèn)
鎭,壓也。《周禮》有四鎭:楊州之會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醫無閭、兾州之霍山。又姓,出《姓苑》。陟刃切。三。
【戌集上】【金部】 鎮;康熙笔画:18;部外笔画:10
《字汇》:俗鎭字。
【戌集上】【金部】 鎭;康熙筆画:18;部外筆画:10
古文:𨦸
《唐韵》《集韵》《韵會》並陟刃切,音震。《説文》:博壓也。《玉篇》:重也,壓也。《前漢·枚乘傳》:馬方駭,鼓而驚之,係方絕,又重鎭之。《周語》:爲摯幣瑞節以鎭之。註:鎭,重也。《楚辭·九歌》:白玉兮爲鎭。註:以白玉鎭坐席也。一作瑱。
又《玉篇》:安也。《周禮·春官》:王執鎭圭。註:鎭,安也。《左傳·桓十三年》:夫固謂君訓衆,而好鎭撫之。
又《正韵》:藩鎭、山鎭,皆取安重鎭壓之義。《禮·禮器》:其餘無常貨。註:其餘謂九州之外,夷服,鎭服,蕃服之國。《周禮·夏官·職方氏》:辨九服之邦國,曰侯服、甸服、男服、采服、衞服、蠻服、夷服、鎭服、藩服。註:言鎭守之。《書·舜典》:封十有二山。傳:每州名山大者,以爲其州之鎭。《周禮·夏官·職方氏》:其山鎭曰會稽。註:鎭,名山,安地德者也。
又《韵會》:州名,漢恒山郡,後周立恒州唐改鎭州。五代唐改眞定府。
又姓。出《姓苑》。又《萬姓統譜》:湖廣松滋縣有鎭氏。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太歲在甲寅,鎭星在東壁。
又《廣韵》陟鄰切。《集韵》《韵會》知鄰切,並音珍。《廣韵》:戍也。
又《集韵》:寶器也。《周禮·春官·天府》:國之玉鎭。註:玉瑞也。一音珍。或作瑱。
又《周語》:是陽失其所而鎭隂也。註:鎭,音珍,爲隂所鎭笮也。《史記·周本紀》作填。
又《集韵》亭年切。音田。與塡同。塞也。《晉語》:譬之如室,既鎭其甍矣。註:鎭,或作塡,經史通用。
又馮衍《顯志賦》:稱古今以敬思兮,覽聖賢以自鎭。嘉孔父之知命兮,大老耼之貴玄。鎭,叶音田。
“钅”的第二笔是短横,末笔㇙(竖提)一笔写成。“钅”窄“真”宽,顶部“金”低,底部“真”低。“钅”,第三笔短横在横中线。“真”,“十”的横笔从竖中线起笔;“具”,竖笔起笔于横中线上方,紧贴竖中线右侧;框内首横在横中线;长横从“钅”下侧起笔;短撇斜跨竖中线。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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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