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23:29
是党和政府联系民间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镇江文艺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面向市场的中介和依托。
市民协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加大镇江市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作的实施力度,团结和组织全市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镇江民间文艺事业,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懈奋斗。
市民协为市文联、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以下简称“省民协”)的团体会员,接受市文联的领导和省民协的业务指导。市民协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的体制。辖市区民协为团体会员,也依章接纳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方面的民间文艺组织为团体会员。市民协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能。
市民协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举措,发挥专业性人民团体的社会协调和凝聚作用。顺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关工作和各项活动。市民协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
市民协将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文化名市的目标而努力作为,争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