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09:30
长乐镇(已撤销),隶属于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地处平度市北部,东与大泽山镇相连,南与店子镇接壤,西与灰埠镇相邻,北与莱州市夏邱、沙河2镇毗邻,总面积56.9平方千米。2011年末,长乐镇总人口3.1万人。
东周简王十年(前576年),属齐国东都即墨邑。
秦时,属胶东郡即墨县。
西汉时,属胶东郡(国)卢乡县,后属东莱郡卢乡县;
西汉元始五年(5年),属卢乡侯国。
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属长广郡长广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属莱州卢乡县。
隋仁寿元年(601年),属东莱郡卢乡县。
唐武德六年(623年),属莱州府胶水县。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属平度州。
清时,属长乐乡、大驾乡。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平度县第四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四区长乐镇、昌里镇、大庄子镇、羞鱼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9月,属平度县抗日民主政府。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属平西县东四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月,属长乐区。
1952年6月,属第三区。
1953年8月,属蓼兰县第三区。
1956年2月,属平度县昌里区。
1958年2月,属长乐乡。
1958年9月,昌里乡、长乐乡合并成立昌里公社。
1976年1月,将昌里公社46生产大队析出成立长乐公社。
1984年5月,改为长乐乡。
1993年1月,撤乡改为长乐镇。
2012年,撤销大泽山镇、长乐镇,以原大泽山镇、长乐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大泽山镇。
2011年末,长乐镇辖46个行政村:徐王、南韩家、季家疃、王埠庄西、桑杭、钟家、冯家、沙沟、后高家、任王庄、院东、王埠庄东、前吴家、东辛旺、孙家庄、芦家、胡家庄、北许家、北坡子、西韩家、王家、大陈家、后沙岭、东升、河崖王家、河崖刘家、前沙岭、东高家、西辛旺、崔家疃、祝哥庄、强家、苗家、石柱子、麻湾、唐家、陈家、大孙家、西高家、棣家疃、刘家疃、中辛旺、陈家庄、荆家、大朱家、涩埠,镇人民政府驻东高家村。
长乐镇地处平度市北部,东与大泽山镇相连,南与店子镇接壤,西与灰埠镇相邻,北与莱州市夏邱、沙河2镇毗邻,总面积56.9平方千米。
长乐镇境内地势东高西低(西部涩埠略有凸起),呈簸箕形向西倾斜。地形分东部中淄阳河以北、胡家庄以南为丘陵阶地,祝哥庄以西、南韩家中淄阳以南为浅平洼地,其他为微斜平地。最高点位于棣家疃埠东,海拔122.3米;最低点位于苗家和王家村西南,海拔29.2米。
长乐镇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2.5℃。年平均日照时数2700小时。
长乐镇境内有淄阳河、中淄阳河2条。淄阳河自大泽山镇入境,由东北向西南呈M型流入灰埠镇,境内河道长11千米;中淄阳河自大泽山镇入境,由东向西南流入店子镇,境内河道长9.5千米。
长乐镇境内矿产资源主要为透辉岩和黄金,其中透辉岩分布在东部花埠一带,黄金分布在西部和西北部。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600万立方米,可满足80%农田用水。
2011年,长乐镇有耕地面积5.5万亩。
2011年末,长乐镇总人口3.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0.6万人,城镇化率19.4%。另有流动人口901人。总人口中,男性15480人,占50.7%;女性15024人,占49.3%;14岁以下3971人,占13%;15—64岁22068人,占72.4%;65岁以上4465人,占14.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0484人,占99.93%;有朝鲜、蒙古、满、彝4个少数民族,共20人,占0.07%。2011年,人口出生率7.14‰,人口死亡率8.85‰,人口自然增长率-1.7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36人。
2011年,长乐镇地方财政收入1538.8万元,比上年增长28.3%;人均财政收入496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58.6万元,增值税309.7万元,企业所得税278.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4%、18.7%、33.5%。
2011年,长乐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5亿元,农业增加值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14%。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4万吨,其中小麦1.9万吨,玉米2.1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0.4万亩,产量5万吨,主要品种有大姜、大葱、大蒜等。
长乐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3万头,年末存栏0.9万头;羊饲养量0.8万只,年末存栏0.7万只;家禽年饲养量355万羽。
长乐镇以石材加工、面粉加工、瓦楞纸制品、塑料制品、化工、眼睫毛加工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66.2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65%。工业企业280家,职工8468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8.4亿元,比上年增长28%。
2011年末,长乐镇有商业网点62个,职工119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城乡集贸市场5个,年成交额4亿元,比上年增长3.6%。
2011年,长乐镇出口总额15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主要产品有眼睫毛等。
2011年末,长乐镇有金融机构2个;各类存款余额3.7亿元,比上年增长0.2%;人均储蓄11935元;各项贷款余额1亿元,比上年增长0.2%。
2011年,长乐镇邮政业务总量110万元,其中纯收入32万元。电信业务收入380万元。
2011年末,长乐镇有幼儿园16所,在园幼儿760人,专任教师40人;小学4所,在校生1580人,专任教师9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10人,专任教师7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长乐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60万元,比上年增长9%。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4%,比上年增长5.5%。
2011年末,长乐镇有科技文化中心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46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5户;各类图书室46个,藏书6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36人。2011年末,学校体育场2个。5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
2011年末,长乐镇有乡级卫生院1个,门诊部(所)12个;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5张,固定资产总值98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7名,其中执业医师21人,注册护士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9人、执业(助理)医师0.7人、注册护士0.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1万人次,出院病人515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长乐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户,人数7人,支出2.1万元,月人均250元;医疗救助3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826人次,共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长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76户,人数552人,支出53.7万元,比上年增长11%,月人均81元,比上年增长7%。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4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96万元;敬老院1家,床位48张,收养农村五保老人36人。社区服务设施1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1个。慈善分会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1.2万元,使86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8万人,参保率92%。
2011年末,长乐镇有邮政所1个,发行报纸、期刊0.6万份(册)。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52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2万门,固定电话用户0.9万户,电话用户普及率93%;移动电话用户0.9万部;互联网用户0.7万户,占总户数74.7%。
2011年末,长乐镇有自来水厂1座,年供水15.8万立方米;排水管道3千米。
2011年末,长乐镇有供电站1座。
2011年末,长乐镇有游乐园1个,绿化面积0.6万平方米。
长乐镇有三城省道纵贯南北,莱高速公路20千米。2011年末,镇区有客运汽车40班次,日均客运量1000余人次。
据传,秦始皇东巡,见此处物阜年丰,遂赞曰长乐之地,由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