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3 10:57
长春村位于周王庙集镇北,洛塘河以南,全村区域面积3.4平方公里,耕地3900亩,下辖1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652户,全村总人口2475人;其中,党员人数82人。2018年全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4.69亿元,农民人均收入36958元,村级集体收入222.79万元。农业生产以粮食、蚕桑、苗木为主。工业以皮革、电子、纺织为主。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浙江省美丽宜居示范村”、“浙江省森林村庄”、“浙江省卫生村”、“浙江省兴林富民示范村”、“浙江省绿化村”、“浙江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嘉兴市先锋工程建设‘五好’示范村党组织”、 “嘉兴市 ‘三治融合’示范村”、“海宁市三星级美丽乡村”等。
近年来,长春村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以“把长春建设成文明、富裕、生态型现代新农村”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抓党的建设;以“打好工、种好地、创好业,勤劳致富最光荣”抓经济发展;以“上要养好老、下要教好小,家和万事兴”抓精神文明建设;以“每个村庄像果园,打造乡村植物园”抓生态建设;以“三治建设”为契机,以德治使人心良善,以法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自治引导公众参与,有效激发社会活力,切实推进“星级美丽乡村”建设。全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风文明,人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