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9 23:00
长春社(香港保护自然景物协会)成立于一九六八年,是中国香港历史最悠久的民间环保团体。
长春社(香港保护自然景物协会)成立于一九六八年,是中国香港历史最悠久的民间环保团体。该社团积极倡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致力于自然保育、保护环境和文化遗产。其使命是提升当代和未来社群的生活素质,并确保香港履行对邻近地区以至全球生态环境的责任。长春社倡导合适的政策、监察政府工作、推动环境教育和带头实践公众参与,为完成使命全力以赴。长春社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监察环保政策及推广环境教育。
该社团的宗旨包括:
1、成为有建设性的压力团体,提出社团的意见,促进及监察政府制订和执行环保政策。
2、支持及协助其他团体及机构推广环保和举办环保活动,包括提供意见和教材等资源。
3、主办多类型的环保活动以推广环境教育
2010/2011年理事会
主席:林干礼太平绅士
副主席:侯智恒博士
义务秘书:罗惠仪博士
义务司库:易永发先生
理事:陈捷贵太平绅士、陈剑安先生、陈淑娴女士、何小芳女士、熊永达博士、黎广德先生、吴祖南博士BBS太平绅士、温国伟先生、胡国萍女士、易永林先生
总监 : 苏国贤先生
副总监 : 黄子劲先生
行政及会计经理: 麦永贤小姐
保育经理: 戚晓丽小姐
教育经理: 邓俊贤先生
项目经理: 王咏琹小姐
高级公共事务经理: 李少文先生
其他委员会及工作小组
中国项目委员会
时事及对外关系委员会
筹款委员会
会员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