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2 21:26
机构名称: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175号
1、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管理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统筹城乡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落实执行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职)休费的审核审批及工作。
7、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国(境)外智力引进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和培训等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9、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2、承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相关责任。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