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4 10:36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坐落于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88号,共设有16个部门,其中,内设机构10个,人民法庭6个。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遵循“守善崇法·唯实求新”工作理念,锚定“领全省一流、做全国模范,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奋力建设全面现代化法院”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司法理念科学化、司法服务精准化、司法管理规范化、司法质量优质化、司法改革品牌化、司法队伍纯洁化、司法环境清朗化、司法装备智能化进程,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改革添彩、为法治增色,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的鲜亮底色。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自贸片区人民法庭、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黄花人民法庭、㮾梨人民法庭、福临人民法庭、路口人民法庭共计16个部门。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媒体融合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等多项国家省市级集体荣誉。
2020年1月15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