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招商合作局

更新时间:2023-08-05 11:29

长沙县招商合作局是长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工作职能

县招商合作局主要承担县域范围内的对外招商合作等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合作、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做好有关政策的指导、宣传、咨询工作;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商品流通、内外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生活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加工贸易、进口生产设备、经贸出国人员、国际性组织贷款、开办境外企业的审(报)批工作。

(3)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劳务合作等项目的指导、协调与服务;管理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投标工作。

(4)负责拍卖业、酒类经营、成品油、典当业、旧货业、定点屠宰等行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商贸服务经济运行秩序。

(5)规划全县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商品市场的培育,宏观管理全县进出口商品工作;管理外经贸企业的审核呈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呈报县内进出口经营权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权;按照有关政策,拟定我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审核发放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和内外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全县商业网点的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培育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组织重点市场的评审和论证,审核大型市场和大型商场建设项目,管理、培育大型市场和大型商场;组织商务协作和城乡市场开发。

(7)负责全县对外招商宣传策划及招商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负责县级招商载体和项目的招商引资,重大招商项目的包装和发布,重要客户的接待和项目洽谈;主要招商活动的笄组织,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并统一对外发布招商信息。

(9)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协调、督查、考核、验收和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及其他有关奖励的申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奖励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报)批、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整顿、规范投资行为,优化投资环境。

(12)负责县国际商会工作;

(13)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全球商务代理;联络、协调外经顾问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