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2-27 15:19

长沙市图书馆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新河三角洲滨江文化园,是长沙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是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团体和广大市民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公益性科学、文化、教育机构,是湖南省文明图书馆。2018年5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历史沿革

长沙市图书馆始建于于1960年。

1960年7月,湖南省立中山图书馆(即现湖南图书馆)将其设在长沙市青少年宫内的图书外借处和青少年阅览室以及潮宗街的少儿阅览室下放给长沙市。长沙市委、市政府将其与市文化馆的图书室、少儿阅览室合并,建立独立的长沙市图书馆,同年10月1日向市民开放。

1960年11月,长沙市图书馆由青少年宫内迁到中山西路104号(先锋厅)。

1971年4月,长沙市图书馆搬迁至湘春路市工人文化宫内,与市文化馆、市工人文化宫合并,成立“长沙市工农兵文艺创作室”,下设图书组,于1972年元旦重新对社会开放。

1975年9月,长沙市图书馆恢复独立建制。

1979年开始,长沙市图书馆争取省、市政府先后拨款100余万元,在市内名胜定王台兴建新馆。

1985年6月,长沙市图书馆第一期工程竣工。

1986年7月1日,正式开放。

2007年12月,长沙市图书馆新馆在新河三角洲长沙滨江文化园内正式破土动工。

2015年12月28日,新馆正式开馆。

2022年12月,长沙图书馆二楼专题阅览室推出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阅览专区——“长沙文艺”专区,集中收藏陈列近5000册长沙市本土文艺家作品。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长沙市图书馆馆藏总量达153.8万册,其中包含纸质中文文献123万册,纸质外文文献1.1万册,电子文献28.7万册。

据2020年4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长沙市图书馆已收藏各类地方文献资料共计万种,形成了长沙特色的涵盖地方志、史料、统计资料、年鉴、名录、族谱、期刊等地方文献资源,以及与长沙相关的地域文化研究建设专题资料汇编等各种类型的地方文献收藏体系,设立了“湘籍著名作家、学者、专家、教授著作专柜”,收藏了近现代湘籍著名人士的著作、文集手稿、藏书等。还藏有《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丛书集成初编》、《丛书集成续编》、《孔子文化大全》、《古本小说集成》、《民国丛书》、《中华文化通志》等大型历史文化典籍,收藏各类工具书4000余种。

据2020年4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长沙市图书馆藏有《四库全书》《四部丛刊续编》《四部丛刊三编》《古今图书集成》《丛书集成初编》《宛委别藏》《古本小说集成》《民国丛书四编》影印精装或平装古籍、家谱、线装图书等617种6000余册,其中经部67种,史部124种,子部125种,集部298种,丛书3种。

截至2017年年底,长沙市图书馆收藏有读秀、博看期刊、中国知网CNKI等十余个数据库,涵盖200多万种电子图书,1万多种期刊,300多万篇学术论文等资源;长沙市图书馆还有自建数据库:长沙地方文艺、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沙文化、长沙人物、星辰科学讲堂、长沙地方文献数字服务平台。

截至

2023年5月,长沙图书馆麓丰分馆有近3500种电子期刊、200种报纸和120000册电子图书。

支撑保障

据2020年4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长沙市图书馆在全市建立分馆100家,24小时自助图书馆7个,配备了流动图书车,设置流动服务点86个,实现了总分馆之间一卡“通借通还”借阅服务。

2016年全年接待读者达 235 万余人次,借还图书 230 余万册次,开展活动 618场,获得2015年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称号。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长沙市图书馆在岗职工10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1人,占正式职工总数20.2%;大学本科63人,占正式职工总数60.6%;大专学历18人,占正式职工总数 17.3%;所有职工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38人。

机构部门

截至2016年12月,长沙市图书馆设有合作推广部、信息服务部、采编部、典藏管理部、技术支持部、少儿服务部、流通服务部、办公室8个机构部门。

社会捐赠

2024年1月,热心市民李宇先向长图捐赠了珍贵文献26册。赠书包括扫叶山房民国十四年石印本《百子全书》,世界书局民国二十四年影印本《资治通鉴》,以及世界书局影印本《史记》《前汉书》《后汉书》《三国志》。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2015年,长沙市图书馆采购小语种图书662种,英文图书749种,港台图书272种;采购光碟26万余元。采购“三湘院士”专题图书1200余册;购买地方文献600多种。订盲文杂志10种,盲文图书357种,触觉绘本100本,采购视障设备及软件。完成2016年全年报刊增订工作,已订期刊3636份、报纸289份。

2015年,长沙市图书自建数字资源数据库6个,包含有长沙名人数据库、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数字资源长沙文物数据库、长沙地方文艺数据库、星城科学讲堂视频库。

2016年,长沙市图书专题文献阅览室集中清点图书3.5万册。购买、收集地方文献万余册,采购博看、知网(CNKI)等数字资源。加强“东亚文献资料中心”建设,新编上架外文原版书籍近2000册,新增订友好城市书籍80余册。完成社科、自科、专题文献借阅室共30万册图书的3D架位导航,实现图书精准定位。

2018年,长沙市图书新引进数据库资源4个,自建湘声报全文数据库,开通可远程服务外部数据库资源15个。新增外购数字资源40TB,录制各类公开课活动视频资源2.8TB。推动“口述长沙·声音图书馆”项目建设。启动“星城旧影·长沙老照片资源库”项目,完成近4000张老照片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工作。

据2020年4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长沙市图书馆自1994年以来共撰写学术理论文章两百余篇,93篇在省学会和全市公共图书馆学术论文研讨会上交流和获奖,近50篇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

在2001年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第六届学术成果评审中,该馆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在2003年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第七届学术成果评审中,该馆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在2005年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第八届学术成果评审中,该馆获三等奖2个。

在第三届全国社区乡镇图书馆战略研讨会中获一等奖2个,三等奖2个;在第四届全国社区乡镇图书馆战略研讨会中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

所获荣誉

自1984年以来,长沙市图书馆20余次获“长沙市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自1986年以来,连续12年被评为省市文明卫生单位。

1989年,被评为长沙市第十五届劳模大会先进单位和支农先进单位。

1999—2005年,连续7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

2003年,获“长沙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2006年,获市级文明窗口单位。

1998年、2002年,两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均被评定为二级馆。

2011年,获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活动优秀组织奖、市文明标兵单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2015年3月,长沙市图书馆被评为2014届湖南省文明单位。

201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评为一级公共图书馆;被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第六届湖南艺术节“三湘群星奖”(阅读悦成长)。

2018年,获评2018年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示范项目(阳光周末公益大课堂)。

201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2017-2018国家级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18年,被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评为对外交流示范基地。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现任领导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长沙图书馆新馆馆徽,图形以繁体的“长图”二字为设计元素,整体形成一本打开的书,表达长沙图书馆为市民奉献的精彩图书,又形似回纹印章,体现图书馆深厚的文化馆藏。长沙图书馆新馆正是以“湖湘文化长沙人”为设计线索,使那些正在逐渐被遗忘的城市历史记忆能够重新焕发光芒。“长沙图书馆”LOGO上的五个文字就是选取自马王堆帛书上的字体,整体给人以洒脱自如的意趣。

宗旨愿景

宗旨

以人为本,读者至上。

愿景

长沙市图书馆将以文献、信息、知识服务为基础服务,以人为中心,以交流服务为新的增长点,汇聚世界智慧,积淀文明,传播文化,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成为公众阅读、交流与分享的城市公共空间。

使命

文化综合体:打造独特的城市文化地标。

打破传统图书馆空间设计概念,将主体统一与个性需求相结合,始终把读者的阅读体验放在首位,让每一个读者都能在图书馆找到最喜欢的地方,无论是幼童、青年,还是长者,都有自己专属的空间,为长沙市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精神家园。

总分馆制:打通服务读者的“最后一公里”。

激活分馆资源与服务,推动总分馆服务体系转型升级,逐步形成“百姓点单”的活动配送体系、“人员支撑”的志愿服务体系、“以读者满意为目标”的效能评价体系,让图书馆“十分钟服务圈”像便利店走进市民的生活。

公共交流平台:拓展信息沟通渠道。

以知识信息交流为基础,以人际交流为主要特征,把公众、图书馆资源与服务提供者、公益性与民间性组织、政府机构等众多群体连接起来,为他们提供公共交流平台与互动机制,促进各方的社会交流。

多元文化窗口:以文化为媒联接世界与长沙。

加快“东亚文化之都”文献资源中心建设,进一步丰富多元文化资源,发挥图书馆“世界之窗”与文化之桥的作用,开展丰富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促进文化交融,打造具有国际品质、东亚风韵和湖湘标识的文化品牌,向世界展现独具魅力的亚洲文化。

倡导全民阅读:打造没有围墙的大学。

充分发挥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积极倡导全民阅读,使阅读成为公众终身学习的主要方式。为公众终身学习提供信息资源、空间和服务,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公众对知识的追求、创新及综合素质的提升。

文化活动

截至2016年底,长沙市图书馆举办的品牌文化活动有橘洲讲坛、走读世界、读书会、经典电影展播、法律大课堂、创战计”星城创客大赛等。

2018年,长沙市图书馆举办各类活动1815场。举办特色展览47场。设立专题书展40余次。为视障读者提供“侧耳倾听”公益助残等优化扶弱助残爱心服务。培育青苗计划等具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35个。新三角创客空间举行各类创客活动67场,第二届“创战计”星城创客大赛面向全国征集创意项目52个。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1、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大尺码箱包(大于18.4厘米×13厘米)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可免费寄存至存包处。

2、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图书馆。

3、禁止在图书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入馆须按规定接受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5、请勿在馆内从事与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6、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借阅制度

(一)申办新证

1、一般读者持二代身份证在图书馆设置的自助办证机上办理,馆内一楼大厅、四楼社科借阅室及24小时自助图书馆均设有自助办证机;

2、残疾人持身份证和残疾证在读者服务中心人工办理;

3、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在读者服务中心人工办理;

4、港澳台胞持本人有效通行证或护照在读者服务中心人工办理;

5、外国友人持本人有效护照在读者服务中心人工办理。

(二)适用范围

长沙图书馆总分馆通用(期刊、光盘除外)。

(三)初始密码

办证时所持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如19990101)。

(四)读者证类别

1、A1级读者证 押金100元,同一借期内资源外借总量不超过25册,其中图书不超过5册(含原版外文图书1册),期刊不超过10册,光盘不超过10片;

2、A2级读者证 押金200元 同一借期内资源外借总量不超过40册,其中图书不超过10册(含原版外文图书1册),期刊不超过10册,光盘不超过20片。

(五)更换新证

非RFID读者证在读者服务中心人工办理换证。

(六)升级读者证

如需将A1级读者证升级为A2级读者证,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读者证,在读者服务中心补缴100元押金,人工办理证升级。

(七)挂失

读者证遗失后,本人应及时携身份证办理挂失,若因读者自身原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八)补证

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办理补证手续。补证后需在自助办证机上缴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

(九)退证

经系统核实无借书和欠款记录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退证时退还读者证内押金及预付款。新证办理一周后方可退证,退证三个月后方可再次办理读者证。

(一)外借须知

1、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长沙图书馆读者证。图书、期刊、光盘借期均为30天。

2、 图书实行通借通还。总馆图书外借需凭读者证在各借阅区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办理,还书无需凭证;还分馆图书可到总分馆任一馆咨询台人工办理;期刊可凭读者证在报刊借阅室咨询台人工办理借还手续;光盘可凭读者证在电子文献借阅室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借还,还光盘无需凭证。不能将期刊或光盘还至自助还书箱或分馆。

3、办理借阅手续时,应仔细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以及光盘是否有破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借书人负责赔偿,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4、如果所需文献图书馆未收藏,可通过图书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查寻该文献所在馆藏地点,并到该分馆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5、 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微信公众号关注,即可进行以下操作:在“个人中心”可查找图书、续借图书、查询个人借阅信息;在“服务与活动”可查看活动预告、流动图书车出车安排、微博信息;在“服务指南”可查看总分馆地图,并了解更多服务须知。

(二)续借须知

1、读者凭本人读者证(在有效期内,且无欠费记录)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办理续借:①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图书馆,点击“微服务大厅”,绑定读者证号办理续借;②通过自助借还书机办理;③通过电话或网站办理。

2、 每册图书仅限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以成功续借当天为准往后推30天;借阅手续办理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3、 期刊、光盘及逾期未还的图书不能续借。

4、 节假日闭馆期间,读者可前往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完成图书借还及续借手续。读者应在法定节假日内归还的期刊和光盘,可在假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

(三)阅览须知

1、 专题文献阅览室、人文馆、密集书库、多元文化馆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或仪器设备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2、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4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音像资料,每次限取一盒。所有文献资料使用完毕后,应放在指定地点或阅览座位上,请勿自行归架。

3、复印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印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印手续,复印后请立即归还。读者复印书刊资料请在自助复印机处复印。

暂停活动

2022年3月,长沙图书馆暂停线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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