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

更新时间:2024-06-17 19:36

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位于杭州高新区(滨江)、南依冠山、北望钱塘,现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首批数字资源基地校、省首批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学校、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 杭州市首批数字化示范校、首批智慧校园示范校。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处在飞速发展中的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学校简介

长河高中以爱心立校,以“爱与责任”铸师魂,全体教工爱岗敬业、求是求新、追求卓越,涌现了时代楷模陈立群、全国优秀教师余曙辉等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另有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市劳动模范、省市教坛新秀、省师德楷模、浙派名师、市首届杰出教育工作者等共计80余人。《人民教育》杂志曾以《爱满长河》为题,介绍学校教师关爱学生、诠释“爱与责任”学校精神的感人事迹。

在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学校深入推进“双新”改革背景下育人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基于“双新”理念的课程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构建了涵盖道德精神、身心健康、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社会应用五大领域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改革聚焦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近年来,学校全方位提升办学硬件水平,新的教学综合楼、艺术综合楼全部交付使用,学校建筑面积翻番。全新现代的学科教室成为培养学生兴趣、培育学生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PEPPER机器人社等创新实验室及学生社团,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多元成才的广阔平台;8100方风雨操场、小小咖、阳光书吧、全部高标准装修一新的学生寝室交付使用,为长高学子带来了温馨、便捷、现代化的学习生活体验。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长河高中将继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走高品质内涵式发展道路,在教育转型升级中创建长高特色、打造长高品牌,争做教育现代化学校的领头雁,为国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办学历史

1956年,长河高中的前身“浙江省萧山第五初级中学”正式授牌。伴随着杭州城市发展日新月异,1996年5月,学校转划为杭州市教委直属学校,更名为“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自此,长河高中奏响了新的办学乐章。在65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吴越文化精髓,励精图治,攻坚克难,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

学校教育管理人的发展为本,充分关注师生的终身发展,2002年杭州市政府批准学校按省级示范重点寄宿制高中的建设标准整体异地迁建,并于2004年底投入使用。

硬件设施

学校占地170亩,其中绿化景观用地近45亩。房屋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共分教学楼、图书综合楼楼、室内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教育综合楼、艺术教育中心等七大建筑群。其中所有教室与部分实验室都有先进的多媒体设备,有全通风的化学实验室。学生寝室单面朝阳,独立阳台,可供所有学生住宿(每间4-6人),内有冷暖空调、直拨电话、独立卫生间和盥洗室,寝室全天供应热水。有400米蓝色标准跑道,还有浙江省唯一的8100平方米钢膜结构风雨球场,内有5个篮球场、6个排球场、1个网球场、单双杠区域。

近年来,学校全方位提升办学硬件水平,新的教学综合楼、艺术综合楼全部交付使用,学校建筑面积翻番。全新现代的学科教室成为培养学生兴趣、培育学生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PEPPER机器人社等创新实验室及学生社团,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多元成才的广阔平台;8100方风雨操场、小小咖、阳光书吧、全部高标准装修一新的学生寝室交付使用,为长高学子带来了温馨、便捷、现代化的学习生活体验。

办学理念

2001年,学校以“关注百姓困难,倡导刻苦精神,完善健美人格,体现教育公平”为宗旨,在全省首创了宏志班,助力寒门子弟圆梦大学。廿年风雨兼程、廿年初心如磐,1412名优秀宏志生毕业,绝大多数先后进入重点大学深造,为脱贫攻坚、共同富“育”谱写了壮丽的诗篇。

在宏志班创办的过程中,学校提炼了“理解、主动、勤奋”的宏志精神,形成了面向全员的“新宏志教育”的办学特色。

学校以“志宏志远、允公允仁”为办学理念,以“关爱、宏志、求真、超越”为校训,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办学宗旨,培养了一批批行业翘楚和业内模范:浙江省高考省理科状元来国明,中国药科大学校长来茂德,大国重器“国产十万等级空分设备”总设计师韩一松,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利泉……为祖国建设、社会发展贡献了“长高力量”。

教学管理

长河高中是杭城寄宿制历史最长的学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一整套规范而行之有效的住校生管理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信、自主、勤奋、刻苦”的精神,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学生在校张弛有度,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多彩。学校桃李芬芳,成果显著,并于1996年培养出浙江省高考理科状元,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整体面貌蒸蒸日上。

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杭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二)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三)符合市区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往届毕业生须初中毕业当年符合市区报考条件。

(四)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可以在市区报考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毕业,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市区公安机关颁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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