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更新时间:2024-06-25 22:49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是长治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任领导是王海宏。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我市国际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住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我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承担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或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办公会和局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承办领导班子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值守、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政务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公文办理、文书档案管理、公车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协调局财务室财务工作、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后勤管理、基建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主要职责: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定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级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本部门各类政策、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与管理、统计与培训。负责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受理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及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主要职责:

拟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我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开展产学研工作、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承担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相关工作。

(四)资源配置与产业科。

主要职责:

承担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

(五)农业与基础研究科。

主要职责: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关健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六)科技规划综合科。

主要职责:

拟订市科技发展规划方案,实施科技调查研究,推动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科技资源分散、低效资源配置现象,指导全市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调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产学研全面管理工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完成局其它工作。

(七)编制人事科(机关党办)。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科技培训工作。承办全市科研系列初级评审工作。承办全市科研系列中、高级职务审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长治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长治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长治市科技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技术市场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承担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技术市场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技术交易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的管理;组织、交流、发布技术信息,组织、协调和监督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为中小企业及“三农”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科技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长治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主要职责:开展科技情报跟踪、分析和研究工作;科技文献信息资源采集、加工、检索、传递、咨询服务;科技文献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等软科学研究;竞争情报、知识产权、科技统计分析及研究;科技年鉴及各类科技年度报告编纂;负责长治科技宣传报道。

长治市科技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制造业信息化管理、规划及示范项目;组织协调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保障市科技局内外网络系统、业务专网安全稳定运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市科技局电子政务平台,承担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信息采集、整理、组织并参与信息化开发,承担相关计算机技术培训和服务。

长治市微生物研究所(长治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承担科技创新政策咨询辅导,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市食(药)用菌菌种的选育、技术成果的引进研究推广、科技人才的培训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科学的依据。

长治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

主要职责任务:参与长治市科技发展战略、政策、管理研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为长治科技发展和市科技局的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承担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长治市科学器材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仪器应用研究,面向社会提供科研仪器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等相关社会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及创业者提供研发、信息、投融资、法律、财务、评估、人才资源、培训等创业发展的多种服务;承担专利技术名牌孵化应用服务、知识产权维护援助和投诉举报服务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 王海宏

1.党组书记 方晋斌

主持科技局党政全面工作

2.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一兵

分管科室:资源配置与产业科

分管科研所:长治市技术市场发展研究中心、长治市科技信息中心

3.党组成员、副局长文代云

分管科室:办公室、农业与基础研究科

分管科研所:长治市科技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4.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平

根据局党组书记授权,协助负责:编制人事科(机关党办)工会;长治市科技战略研究所

5.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斌录

分管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分管科研所:长治市微生物研究所

6.调研员张志炼

根据局党组书记授权,协助负责:市引智办(外专局)

7.总工程师秦小红

根据局党组书记授权,协助负责: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长治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8.副调研员马国勤

协助局党组书记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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