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9 19:10
长片(feature),是相对短片而言,泛指时长较长的影片,但究其具体长度限定,存在若干种不同的定义。
长片的诞生
“长片”(feature)这个术语来自美国杂耍节目(vaudeville),本意并无“长”的意思。人们一开始用feature film这个词的时候,强调它是较为特别的好戏。在1910年前后,相比普通的短片,长片的制作费更高,时长更长。
1909年之后,长片一般都指多本(multi-reel)影片,通常要求不低于1000英尺,在最慢放映速度下,时长大约在15至20分钟间。短片,称为split reel,一般少于500英尺。1910年5月,电影发行销售公司(Motion Picture Distributing and Sales Company)要求合伙对象一周须买至少六本影片,并规定了相应的价格。该公司将一本界定为700英尺与1050英尺之间,并无论具体长度,统一标为1000英尺。
1910-1915年间,长片特指二到八本长的影片,极少情况下,有的单本影片也被称为长片(feature)。其中尤其长的,被专称为“special feature”或“big feature”。查阅1915年的行业报纸,两本影片(two-reel film)既出现在长片的版面,也出现在普通版面上。可见,在1910年代中期,这一术语的用法是比较混乱的。
如我们所知,那时候电影和各种杂耍娱乐是在相同的场所进行演出的,一场演出可能包括几部短片的放映,再穿插各种杂耍小节目。剧院老板有权决定一场演出中,各个节目的顺序和搭配。为了增大自己对影片放映的控制权,电影制片人倾向于让影片更长,这样剧院老板就无法随意打断其放映过程,并且能排挤演出中非电影内容的比例。虽然剧院的老板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他们仍然表示了不满,他们认为,如果一部短片不成功,只要再来一部好的就能抵消失败,但如果长片砸锅了,整场演出就无法弥补。
最初,放映模式是增加片长最顽固的壁垒。镍币影院的生财之道是依靠观众的大量流动,人们可以随时买票进入影院,每本片子都是新的,所以剧院老板的竞争法则是尽量提高单本影片的数量。一开始,多本的长片只能到主流放映体系外去占领市场。比如像巡回剧团一样,在各地流动放映。1912年的一部超级长片Cleopatra就是用这种方式发行的。
如果不采用巡回放映的发行模式,或者待巡。
参考:Eileen Bowser: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Cinema, Volume 2: The Transformation of Cinema, 1907-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