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2:08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8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0〕6号)精神,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对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财、物实施全行业管理。
(二)增加基本药物管理制度职责。
(三)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卫生资源的配置;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研究制订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区域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及社区卫生规划。
(三)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可及执业许可制度;做好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
(四)落实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和指导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五)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中医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工作。
(六)拟定全县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负责管理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拟定全县医药学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医药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组织开展全县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八)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拟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多发病及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艾滋病、重性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
(九)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十)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参与卫生活动,指导协调全县农村改水、改厕规划的实施。
(十二)制订并实施全县医药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协调全县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指导全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
(十三)建立与完善全县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和指导卫生系统计划、财务、基建、大型设备配置和全县卫生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监督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协助领导处理政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会议文件、讲话材料;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后勤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制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协调全县卫生资源开发配置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全县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对卫生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和指导县乡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县乡所属医药卫生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负责全县医疗设备的配置许可。
(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医政基妇股
负责全县医政、农村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临床医疗各科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工作;指导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制订全县妇幼卫生、优生优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卫生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指导和协调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制定全县疾病控制工作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对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及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艾滋病、重性精神病等重大疾病制订防治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的预案和措施,负责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演练;组织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五)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监察股
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卫生系统的纠风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单位违纪案件的监察工作。
(六)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法制监督股
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规范指导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全县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依法对不符合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行为进行纠正;负责抓好全县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
(一)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局(简称县地病办)。负责做好地方病防治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防治措施和监测管理工作。
(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卫生局(简称县爱卫办)。做好爱国卫生协调工作,制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参与组织协调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组织群众性的爱国卫生活动。做好农村改厕的指导协调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监测工作。
(三)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设卫生局。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依法开展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参与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的防病治病及抗灾、减灾和扶危济困工作。
(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全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相关工作。县卫生局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