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罗王

更新时间:2024-10-11 21:57

阎罗王,亦称“阎王”“阎罗”“阎王爷”“阎魔王”“阎罗大王”,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十殿阎王之一,为阴曹地府中第五殿的殿主冥王,是中国古代宗教神话信仰中的一尊阴间神祇,正月初八日诞辰,司掌大海之底,东北方沃礁石下的“叫唤大地狱”,另设十六小地狱,传说阎罗天子的前世是包拯。

历史渊源

据东晋时期佛陀耶舍、竺佛念译《长阿含经》世记经第三十章,记载:佛告诸比丘。如一日月周行四天下。光明所照。如是千世界。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须弥山王、四千天下、四千大天下、四千海水、四千大海、四千龙、四千大龙、四千金翅鸟、四千大金翅鸟、四千恶道、四千大恶道、四千王、四千大王、七千大树、八千大泥犁、十千大山、千阎罗王、千四天王、千忉利天千焰摩天、千兜率天、千化自在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天。是为小千世界,如一小千世界。尔所小千千世界。是为中千世界。如一中千世界。尔所中千千世界。是为三千大千世界。如是世界周匝成败。众生所居名一佛刹。(注释:《长阿含经》的原文是梵文,记载了佛陀释迦牟尼生平事迹,佛教说法的教旨内容,后经佛陀耶舍、竺佛念译,陈永革进行汉译。原文的阎罗王是与阎浮提洲“千四天王、千忉利天、千焰摩天、千兜率天”等并列的天神一类,王宫在阎浮提南大金刚山内,并且只有一位阎罗,职务不明。)

据唐代魏征所撰正史《隋书·韩擒虎传》记载:韩擒虎字子通,河南东垣人也,后家新安,拜凉州总管。俄征还京,上宴之内殿,恩礼殊厚,无何,其邻母见擒虎门下仪卫甚盛,有同王者,母异而问之,其中人曰:“我来迎王。”忽然不见。又有人疾笃,忽惊走至擒虎家曰:“我欲谒王。”左右问曰:“何王也?”答曰:“阎罗王。”擒虎子弟欲挞之,擒虎止之曰:“生为上柱国,死作阎罗王,斯亦足矣。”因寝疾数日竟卒。(注释:大体意思是韩擒虎大败敌国凯旋回朝,皇上在内殿设宴款待,因为韩擒虎仪仗很大,邻居的一个妇女感觉很诧异便问他的手下,其中一个手下回答我来迎接大王,旁边的人问他是什么大王,手下回答阎罗王,韩擒虎的手下想打这个乱说话的人,被韩擒虎制止了,并说道:我生前做到了上柱国,死后能做阎罗王,这已很满足了。结果生病没几天就死了。)

据北宋时期刘斧所撰《翰苑名谈》亦记载:“寇准卒,有王克勤者,见公于曹州境上,向从者,曰:阎罗处政。(注释:大体意思是北宋名相寇准死之后,有人在曹州境见到他,问寇准去哪里,寇准回答去当阎罗王。)

据北宋时期龚明之所撰《中吴纪闻》记载:曾王父捐馆,至五七日,曾王妣前一夕,忽梦其还家,急令开箧笥,取新公裳而去,问之,答曰:“来日当见范文正公,衣冠不可不早正也。”又问:“范公何为尚在冥间?”曰:“公本天人也,见司生杀之权。”既觉,因思释氏书谓人死五七则见阎罗王,岂非文正公聪明正直,故为此官耶?(注释:大体意思是范仲淹死后,他的妻子叫人打开棺材把他的朝服放进去,别人问他的妻子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妻子回答道:范仲淹是天子朝臣,有生杀之权大权,人死后五七日要见阎王,范仲淹生前清廉正直,死后还要继续当阎王。)

据南宋时期郭宪所撰《洞冥记》记载:昔包老阎罗,原居一殿,因他过于慈悲,怜悯屈死之人,及未了善愿之人,屡放回阳,故上帝降调,令居于大海之底,东北沃燋石下,司掌五殿,后因功大封为阎罗天子,权重位尊,仍将望乡台移置于此。”(注释:大体意思是包拯本来是第一殿阎王,但是因他过于慈悲,怜悯屈死之人,被玉帝降到第五殿,司掌叫唤大地狱,此处的叫唤大地狱不是卞城王的那个。)

据元朝时期脱脱所撰《宋史·包拯传》记载: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注释:大体意思是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较为收敛。小孩和妇女叫他“包待制”,关系之所以打不通,是因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

据明朝时期朱国祯所撰《涌幢小品》记载:“吾向不言,恐泄阴理;今欲去,言亦无害。公当为世主者阎浮提王也”。(注释:大体意思是寇准的爱妾茜桃要死的时候对身边的人说:本来是不能说的,说了会泄露天机,现在都要死了,说了也无妨,寇准是阴间的阎罗王。)

文化特色

据唐·释道世《法苑珠林》卷七“地狱部”引《问地狱经》及《净度三昧经》,言阎罗王出身:阎罗王者,昔为毘沙国王。与维陀始生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为地狱主。臣佐十八人领百万之众,头有角耳,皆悉忿怼,同立誓曰:“后当奉助治此罪人。”毘沙王者,今阎罗王是。十八大臣者,今诸小王是。百万之众,诸阿傍是。(注释:大体意思是阎王从前是毗沙国的国王,在和维陀始生王的战争中因兵力不敌而立誓,就发下宏誓愿意成为地狱之主。国王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领所属百万众共同立誓,共治地狱罪人。十八臣就是后来的十八地狱之小王,百万之众即后来地狱的众多狱卒。)

艺术形象

关系说明

资料索引

人物评价

阎罗王是十王之中在中国最为人所知的,凡生前不信因果、阻人行善、谋财害命、诽僧谤道、放高利贷者,将被丢到刀山,刀剑插入四肢和胸膛,或剜出其心,铡其首级,掷与蛇食。(阳寿懿《安仁新闻网》评)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