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5 21:30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阜新市矿工大街23号,下辖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两个县以及海州、太平、细河、新邱、清河门五个区七个基层法院,派出法庭17个(阜蒙县9个,彰武县7个,太平区1个)。内设机构23个,包括13个审判业务庭室,9个行政综合部门和1个开发区法庭。现有人员14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9人(硕士16人),大学本科学历97人,大学专科学历10人。具有审判职称人员84人,占总人数的57%;法官平均年龄48岁。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阜新市矿工大街23号,下辖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两个县以及海州、太平、细河、新邱、清河门五个区七个基层法院,派出法庭17个(阜蒙县9个,彰武县7个,太平区1个)。内设机构23个,包括13个审判业务庭室,9个行政综合部门和1个开发区法庭。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4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9人(硕士16人),大学本科学历97人,大学专科学历10人。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84人,占总人数的57%;法官平均年龄48岁。近年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强化审判管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阜新中院现设有办公室(研究室)(7人)、组织人事处(5人)、机关党委(3人)、宣传教育处(4人)、老干部处(2人)、立案一庭(6人)、立案二庭(6人)、刑事审判第一庭(6人)、刑事审判第二庭(8人)、民事审判第一庭(10人)、民事审判第二庭(7人)、民事审判第三庭(5人)、行政审判庭(5人)、审判监督庭(5人)、执行一庭(6人)、执行二庭(4人)、执行管理办公室(3人)、审判管理办公室(4人)、司法行政装备处(10人)、技术处(4人)、司法警察支队(16人)、纪检监察室(2人)、开发区法庭(7人)23个部门。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把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切实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增强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阜新转型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妍
近几年来,院司法警察支队、审判监督庭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支队”、“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院开发区法庭、刑事审判第二庭、立案一庭先后被省高级法院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先进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宣传教育处、司法警察支队、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人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三人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三十五人先后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二等功、评为优秀法官或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