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1 17:33
阜阳市工商局位于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阜阳市开发区新阳大道8号,担负着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能有四项:准入职能----确认市场经济主体资格;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执法职能----查处市场违法违章行为;保护职能----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阜阳市工商局机关公务员48人,全市工商部门在职公务员176人。张亚奇同志担任党组书记、局长,现有10个内设机构,4个直属行政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个私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和合同协会开展工作。
张亚奇 党组书记、局 长
领导市工商局全面工作,主管市局政治处、财务装备科和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市局党组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春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经济检查执法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局政策法规科、合同监督管理科,协助局长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联系市企业合同信用协会、市工商学会,完成市局党组和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市场规范管理局,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机关工会,协助局长管理干部人事教育、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联系市消费者协会,完成市局党组和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永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联系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完成市局党组和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 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局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协助局长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市广告协会、商标协会,完成市局党组和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定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有关工作、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十一)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工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政治处
承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市辖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双重管理有关事项;指导基层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财务装备科
负责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监督检查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核审和法规宣传等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合同监督管理科
负责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登记和拍卖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的抽查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个体工商户等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广告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商标监督管理科
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阜阳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
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
按职责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示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管理经纪人及经纪活动工作;组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局
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辖区分局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颍州区分局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颍泉区分局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颍东区分局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管理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所。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里分局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专业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临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阜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颍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界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11月,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