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裕

更新时间:2024-10-28 11:56

阮裕(?——?),字思旷,河南陈留(今河南开封)人,东晋哲学家,历官临海太守、东阳太守、散骑常侍、国子祭酒、金紫光禄大夫、侍中阮籍的族弟。以爽快无私著称,初任王敦的主簿,为溧阳令,阮裕以王敦有不臣之心,乃终日酣觞,以酒废职。王敦谓阮裕非当世实才,徒有虚誉而已,出为溧阳令,复以公事免官。

人物生平

咸和初年(326年),除阮裕尚书郎,隐居会稽剡县,人以为“有肥遁之志”。历官临海太守、东阳太守、散骑常侍、国子祭酒、金紫光禄大夫、侍中

曾在剡地(今浙江嵊县一带)为友焚车,与谢万兄弟有来往,曾问《四本论》于谢万。谢安年轻时候,请阮裕讲解《白马论》,白马论是一个先秦流传下来的哲学问题。阮裕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就专门写了一篇论文给谢安看。当时谢安不能马上理解阮裕的话,就反复请教。阮裕于是表扬与自我表扬说:“这个问题,不但能够解释明白的人不好找,就是寻求透彻了解的人也难找!”

轶事典故

阮裕焚车

《世说新语》记载:阮裕在剡县的时候,曾经有一辆非常好的车子。即使这样,只要有人想借用他的车子,他都会借。有一个人要为母亲送葬而需要用车,心里想要借车却不敢说。阮裕后来听说了这件事,叹息说:“我有车,但却让人不敢来借,要车还能干什么呢?”于是,阮裕把那辆车烧毁了。

阮裕就是一个比较大方的人。他认为华丽的车不应当藏在家中,而应当发挥它的作用,借给别人使用。因此他本人也获得了“大方”的美名。但有人想借车葬母却不敢开口,因而阮裕有一种失落感,干脆将车给烧了。

相关记载

咸和初,除尚书郎。时事故之后,公私弛废,裕遂去职还家,居会稽剡县。

司徒王导引为从事中郎,固辞不就。朝廷将欲征之,裕知不得已,乃求为王舒抚军长史。舒薨,除吏部郎,不就。即家拜临海太守,少时去职。司空郗鉴请为长史,诏征秘书监,皆以疾辞。复除东阳太守。寻征侍中,不就。还剡山,有肥遁之志。有以问王羲之,羲之曰:“此公近不惊宠辱,虽古之沈冥,何以过此!”

人云,裕骨气不及逸少,简秀不如真长,韶润不如仲祖,思致不如殷浩,而兼有诸人之美。成帝崩,裕赴山陵,事毕便还。诸人相与追之,裕亦审时流必当逐己,而疾去,至方山不相及。刘惔叹曰:“我入东,正当泊安石渚下耳,不敢复近思旷傍。”

裕虽不博学,论难甚精。尝问谢万云:“未见《四本论》,君试为言之。”万叙说既毕,裕以傅嘏为长,于是构辞数百言,精义入微,闻者皆嗟味之。裕尝以人不须广学,正应以礼让为先故终日静默,无所修综,而物自宗焉。在剡曾有好车,借无不给。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后裕闻之,乃叹曰:“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车为!”遂命焚之。

在东山久之,复征散骑常侍,领国子祭酒。俄而复以为金紫光禄大夫,领琅邪王师。经年敦逼,并无所就。御史中丞周闵奏裕及谢安违诏累载,并应有罪,禁锢终身,诏书贳之。或问裕曰:“子屡辞征聘,而宰二郡,何邪?”裕曰:“虽屡辞王命,非敢为高也。吾少无宦情,兼拙于人间,既不能躬耕自活,必有所资,故曲躬二郡。岂以骋能,私计故耳。”年六十二岁卒。三子:佣、宁、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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