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5 17:52
防卫意图又称“防卫目的”。防卫人主观上实施防卫的目的。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防卫意图是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刑法理论界,有人认为应把它作为正当防卫构成的主观条件,认为这样才能体现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才能将防卫挑拨行为和正当防卫行为区别开来。
防卫起因是对何种行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中国刑法规定,只有对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在刑法理论中,此问题包括以下几点:(1)对违法行为能否实行正当防卫。持肯定说的人认为不法侵害不仅指犯罪行为,而且包括违法行为。持否定说的人则认为'不法侵害不包括违法行为。(2)对不作为犯罪能否实行正当防卫。持否定说的人认为,不作为犯罪是以消极的行为侵害合法权益,不必直接实行正当防卫。持肯定说的人认为,对于纯正不作为犯,如遗弃罪,不能实行正当防卫,但对于不纯正不作为犯可以实行正当防卫。(3)对于过失犯罪不得实行正当防卫。因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发生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防卫的必要。并且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成为不法侵害,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便失去了防卫的意义了。(4)对于防卫过当行为不得实行正当防卫,因为防卫行为是否过当需要事后由法官判断,如果允许对防卫过当行为实施正当防卫,将损害公民的正当防卫权的使用。总而言之,作为正当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必须具有迫切性、破坏性和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