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14:38
防城港盐务管理局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区直单位,是市盐业管理的唯一机构,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的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作为市食盐专营主体,肩负着全市食盐专营和普及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重任,承担着全市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直属企业。
防城港盐业分公司前身为“防城盐业批发站”,成立于1980年11月29日,隶属于钦州盐业分公司;1986 年升格为“防城盐业支公司”,隶属于钦州盐业分公司;1992年与“防城县盐业局”合并,单位名称改为“防城盐务管理局、防城盐业支公司”,隶属于钦州盐务管理局、 钦州盐业分公司。1993年,防城港成立地级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政署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的“防城港盐务管理局、防城港盐业分公司”。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市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市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生产营销(盐政)科4个职能科室、食盐配送中心。
李景坤:防城港盐务管理局局长、防城港市盐业分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