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8 07:31
土地沙化的加剧,有全球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增多等自然原因,但相当程度上是由于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引起的。对于后者,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盲目开垦。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西北地区先后3次实行大规模毁草毁林开荒,破坏草地667万公顷,毁林18.7万公顷。其结果是开垦一块,沙化一块,农、牧、林业三者皆伤。
2、过度放牧。草场退化是造成沙化土地的主要来源,而超载过度放牧又是导致草场退化的首要原因。据统计,沙化地区草场超载率高达50~120%,有些地区甚至高达300%。
3、沙化地区现有薪炭林24.7万公顷,每年能提供薪柴594万吨,仅占实际薪柴需求量4189万吨的14.2%,缺额巨大,不少地方就滥采滥伐,大量破坏沙生植被,加剧了沙化的进程。
4、据测算,每挖1公斤甘草就要破坏8~10亩土地。由于沙化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生产方式单一,一些农、牧民为获取眼前利益,滥挖滥采甘草、麻黄、发菜等野生中草药,造成大面积草原沙化。
5、在沙区进行开矿等工程建设,动辄成千上万人进驻,不执行保护和恢复沙区植被的有关规定,乱采滥掘,造成植被严重破坏而导致沙化。
6、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一是大水漫灌,既造成水资源浪费,又使土地盐渍化;二是上游的大规模开垦,违反规划过量用水,修建水利工程拦蓄河水,造成下游水量减少,河水断流,植被死亡;三是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造成植被衰败,甚至枯死。
除以上原因外,各类工程建设施工中破坏林草植被、固体废弃物扩散或者酸碱污染,以及施工区崩塌滑坡造成土地沙化在一些地区也很突出。
生态保护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开始施行,使中国防沙治沙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对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十三五”以来,中国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国家沙漠公园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深化防沙治沙改革,实行严格的荒漠生态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维护荒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原真性。
“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40年,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3014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的5.05%提高到13.57%。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近20年,累计完成营造林884万公顷,工程固沙4.4万公顷。
截至2020年6月,中国批准建立53个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封禁保护沙化土地总面积174万公顷,建设120个国家沙漠(石漠)公园。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年均减少2424平方公里和1980平方公里,沙尘天气次数年均减少20.3%,植被平均盖度增加0.7个百分点。
2020年6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中国荒漠化防治成效显著,全国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880万公顷,占“十三五”规划治理任务的88%。经过多年治理,毛乌素、浑善达克、科尔沁和呼伦贝尔四大沙地生态状况整体改善,林草植被增加226.7万公顷,沙化土地减少16.9万公顷。
2021年2月17日电, “十三五”期间,我国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000多万公顷,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130万公顷,四大沙地生态整体改善,石漠化程度持续减轻。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5年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101.9万公顷,工程固沙3.47万公顷。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黄河流域5省(区)启动实施了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新增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46个,新建国家沙漠(石漠)公园50个。
同时,加快推进石漠化治理。目前我国石漠化土地面积1007万公顷,与2011年相比,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93.2万公顷,其中极重度石漠化减少15.1万公顷,减少47.1%;长江流域泥沙量减少40%以上;石漠化地区植被综合盖度达到61.4%。
2021年3月1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20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完成防沙治沙209.6万公顷。完成省级政府“十三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中期督促检查。在内蒙古、青海等黄河流域5省(区)启动实施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13个。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面积扩大到177.17万公顷。开展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有效应对春季7次沙尘天气。
2022年6月17日是第28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近十年来中国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2.82亿亩,封禁保护沙化土地2658万亩,一半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