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2 18:56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处级。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参与制定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管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代理,外轮理货、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政府拨款的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质、紧急物资、特种物资以及军事、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负责国防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管理,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七)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和组织编制交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承担交通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协调和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局长1名(可由副处级干部担任),副局长3名(正科级),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下设的各室(中心)、大队按1正2副配备(正职为副科级)。
局长:
副局长:曾练(兼任)
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文秘、档案、宣传、信访、保密、会务、督办、调研、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和党务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交通科技和交通信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和收费项目的规划,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港口及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等行业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改造、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管理;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
(三)运输管理科。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我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服务、物流配载、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组织协调上级交办的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工作。
(四)基建管理科。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承担市管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负责市管交通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五)安全法规科(应急办公室)。
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执法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安保工程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系统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和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各项交通建设专用资金的财务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局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七)公共交通管理科。
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铁路的管理;承担协调地方铁路之间和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事宜;拟订地方铁路建设投融资办法;负责全市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交通线网布局的具体实施;负责起草公共交通行业营运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本市公共交通营运线路和站点的设置与调整;负责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以及运力投放的审批;负责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的核准工作;负责城乡公交统筹规划、城乡公交一体化政策拟定和实施;负责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八)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系统内民兵工作;负责国防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管理,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拟定交通运输行业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执法监察科(阳江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
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市级行使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区域的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负责治理超载超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水路、公路交通无线电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下设8个工作机构:综合室、法制室、执法室、违章处理中心、第一执法大队(道路运政执法大队)、第二执法大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第三执法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第四执法大队(港航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