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20:40
诺伍德·阿乐满(Norwood Francis Allman,1893.7.24-1987.2.28),美国人,可口可乐公司在华的前法律顾问。1916年以美国驻中国公使馆翻译学生身份来华,此后至1950年间在中国大陆居留30年左右。
阿乐满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富兰克林县,1915年从弗吉尼亚大学毕业。1916年以美国驻中国公使馆翻译学生身份来到中国。此后历任美国驻安东、南京、天津、济南、青岛、上海、重庆副领事。1921年,任美国驻上海领事、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陪审法官。
1922年自行开业,与弗莱明、樊克令合组律师事务所。1923加入万国商团,担任过7年商团美国骑兵队队长。1926年任上海扶轮社社长。同时还担任多家美国公司董事等职务。1932年独资设立律师事务所。1936年与台维斯、克保罗合组律师事务所。抗日战争期间,曾任《申报》总主笔(1938)、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1940—1941)、《大陆报》社长(挂名)。太平洋战争爆发时,适在香港,被日军拘押在赤柱集中营。1942年8月被遣返,即入美国战略情报局,出任战略情报局东亚局主任。战后再度来华,仍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上海解放后返美。
阿乐满在华期间,著有《Handbook on the protection of trade-marks, patents, copyrights, and trade-names in China》(Kelly & Walsh Limited, 1924)、《上海律师》(Shanghai Lawyer,McGraw-Hill,1943)及与别人合作编译的《The modern commercial legislation of China》(1926)。1957年在可口可乐出口公司主办的内刊《可口可乐海外》(Coca-Cola Overseas)发表文章《Transliteration of Coca-Cola Trademark to Chinese Charac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