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8 13:34
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男,维吾尔族,1961年5月生,新疆阿克苏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
1979.09,西北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9,乌鲁木齐市总工会干部;
1984.08,乌鲁木齐市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1989.07,乌鲁木齐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其间:1990.02-1991.02挂职任乌鲁木齐县二宫乡乡长助理);
1992.07,乌鲁木齐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兼吐鲁番饮料厂厂长;
1994.04,乌鲁木齐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1997.11,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常委;委;
1998.01,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8.0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1999.01,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9.09-2002.07在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5.10,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0.1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委副书记(正县级);
2011.12,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人选;
2012.02,乌鲁木齐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其间:2013.09-2014.01在中央党校新疆地厅级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6.12,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7.02,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2年1月12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为乌鲁木齐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4年8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同志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