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邻国外长会

更新时间:2024-02-23 22:16

阿富汗邻国外长会是由巴基斯坦外长库雷希主持,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伊朗外长阿卜杜拉希扬、塔吉克斯坦外长穆赫里丁、乌兹别克斯坦外长卡米洛夫、土库曼斯坦副外长哈吉耶夫出席的国际性会议。

会议进程

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8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首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与会各方积极评价首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达成的一系列共识,肯定其独特作用,同意将阿富汗邻国外长会机制化。

首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由巴基斯坦外长主持。伊朗、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外长或副外长也出席了会议。

第二次会议

2021年10月27日,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以视频讲话方式出席第二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会议发表了联合声明。

本次会议在伊朗首都德黑兰召开,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会议由伊朗外长阿卜杜拉希扬主持,伊朗第一副总统穆赫贝尔致开幕辞,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表视频致辞。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兼外长梅列多夫、巴基斯坦外长库雷希、塔吉克斯坦外长穆赫里丁、乌兹别克斯坦外长卡米洛夫与会,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发表视频讲话。中国外交部阿富汗事务特使岳晓勇现场参会。

第三次会议

根据各方共识,第三次外长会将于2022年在中国安徽的屯溪举行。会议目的是讨论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义和社会经济支持的地区努力的协调问题。

2022年3月25日,香港《南华早报》网站报道,阿富汗邻国的外长们下周将齐聚中国。预计伊朗、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官员也将出席会议。俄罗斯外交部称,拉夫罗夫3月31日将率领俄罗斯代表团前往中国安徽的屯溪。

2022年3月,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将于3月30日至31日在安徽屯溪主持召开第三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巴基斯坦、伊朗、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外长或代表将出席。随后,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将主持召开“阿富汗邻国+阿富汗”外长对话,邀请阿富汗临时政府代理外长穆塔基出席,印度尼西亚和卡塔尔外长将作为来宾受邀与会。

此次外长会由中方主办,旨在进一步凝聚邻国在阿富汗问题上的共识,商讨下阶段共同推动阿富汗局势向稳、支持帮助阿富汗人民的“邻国方案”,向国际社会传递“邻国声音”。巴基斯坦、伊朗、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外长或代表将出席会议。随后,在安徽屯溪还将召开“阿富汗邻国+阿富汗”外长对话,邀请阿富汗临时政府代理外长穆塔基出席,印度尼西亚和卡塔尔外长将作为来宾受邀与会。此外,经各方协商,第三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期间,还将召开阿富汗问题“中美俄+”磋商机制会议。中国外交部阿富汗事务特使岳晓勇大使将主持会议,美国、俄罗斯、巴基斯坦三国阿富汗问题特别代表将出席。

第四次会议

2023年4月13日,第四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举行。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外长和高级别官员出席会议。

各方感谢乌兹别克斯坦高水准举办第四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支持土库曼斯坦于2024年在阿什哈巴德召开第五次外长会。如有必要,会议可提前举行。

中方立场

2022年3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三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发表书面致辞。

习近平指出,阿富汗饱经沧桑,百业待兴,正处在由乱及治的关键时期。阿富汗是与会各国共同的邻居和伙伴,我们是山水相连、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一个和平、稳定、发展、繁荣的阿富汗,是全体阿富汗人民的期盼,也符合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习近平强调,“亲仁善邻,国之宝也”。中国一贯尊重阿富汗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致力于支持阿富汗实现和平稳定发展。阿富汗邻国协调合作机制自去年9月创立以来,发挥邻国优势,为阿富汗局势平稳过渡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习近平最后强调,阿富汗邻国要各尽所能,凝聚共识,协调配合,支持阿富汗人民开创美好未来。

王毅代表与会各方总结了会议就阿富汗问题达成的八个方面共识:

一是强调尊重阿富汗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阿富汗人民自主决定国家命运,探索既符合自身国情、又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发展道路。

二是总体肯定阿富汗临时政府半年多的施政努力,呼吁阿方通过对话协商实现民族和解和国内团结,广泛包容建政,温和稳健施政,坚持睦邻友好。

三是对阿富汗境内恐怖势力活动表达共同关切,敦促阿切实同“伊斯兰国”、“东伊运”等各类恐怖组织划清界限、坚决打击,并予最终清除。加强邻国间反恐安全合作,合力打击地区跨境毒品犯罪。

四是关注阿富汗面临严峻人道主义困难,决定继续向阿富汗人民提供人道援助,支持阿富汗经济重建和自主发展,加强地区互联互通。

五是呼吁各方同阿富汗开展接触和对话,支持阿经济社会发展,反对制裁和施压,反对人道援助政治化。

六是敦促美西方切实履行对阿富汗重建发展首要责任,尽快归还阿富汗人民财产,反对在阿制造乱局、祸害地区的图谋。

七是支持联合国在促进阿富汗和平稳定、协调援助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呼吁国际金融机构积极向阿富汗注入流动性,助力阿富汗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八是继续发挥阿富汗邻国协调合作机制独特作用。启动阿富汗邻国阿问题特使(特别代表)定期会晤机制,建立政治外交、经济人道、安全稳定三个工作组,推进落实历次外长会成果。

会议纪要

与会各方强调,面对阿富汗当前变局,阿邻国及时协调看法立场十分必要。国际社会应尊重阿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助阿实现安全稳定和经济重建,向阿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美国及其盟友就此须承担应尽责任。与会各方呼吁未来的阿富汗政府开放、包容,体现各民族各派别代表性,同各类国际恐怖组织彻底切割。与会各方积极评价首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达成的一系列共识,肯定其独特作用,同意将阿富汗邻国外长会机制化。

联合声明

202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和俄罗斯联邦外长在德黑兰举行会晤。伊朗第一副总统穆罕默德·穆赫贝尔致开幕辞,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在开幕式上发表视频讲话。外长们就阿富汗相关问题发表讲话后,会议通过了联合声明。

会谈和讨论在相互理解、信任的气氛中以建设性方式进行,外长们:

注意到阿富汗局势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强调支持阿富汗的国家主权、政治独立、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干涉阿富汗内政;

回顾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特别是阿富汗人民自主决定自身命运的权利;尊重阿富汗人民实现持久和平的愿望,希望看到一个稳定、发展、繁荣、与周边国家和睦相处的阿富汗;

高度关切阿富汗复杂的安全、治理、社会经济及人道主义形势;

认为对阿富汗当前困局负有主要责任的国家应该切实履行承诺,向阿富汗提供急需的经济、民生、人道主义援助,帮助阿富汗局势实现平稳过渡;

注意到一个各民族和各党派都参与、广泛包容的政治架构是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唯一途径;

表示阿富汗邻国强烈支持阿富汗实现和平、稳定和民族和解,并鼓励包括塔利班在内的所有各方继续开展政治对话,共商解决悬而未决问题和国家未来发展大计;

强调国际地区组织特别是联合国机构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成员应履行推进阿富汗问题政治解决的责任,支持阿富汗发展社会经济基础设施,提供经济和人道主义援助;

高度关切阿富汗不断恶化的经济形势,敦促国际社会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

强烈谴责各种形式的、包括针对特定族裔和宗教团体的恐怖袭击,特别是近期针对清真寺的恐怖袭击。

共同宣布:

一、支持阿富汗有关方面通过对话谈判,以持久和现实方式解决分歧,实现民族和解、持久政治解决并组建包容性政府;

二、呼吁阿富汗有关方面奉行温和稳健的内外政策,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实现政府机构有效运转,向民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措施改善民生,同时保护阿富汗少数族裔、妇女、儿童的基本权利;

三、注意到阿富汗有关责任方向国际社会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即阿富汗领土不会对周边国家构成任何安全威胁,不会被犯罪、恐怖和分裂势力利用;切实同各类恐怖势力划清界限,并予以坚决打击和消灭;

四、呼吁阿富汗有关方面切实承担责任,对周边国家采取睦邻友好政策,尊重公认且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和基本人权,保护在阿富汗的外国公民和机构安全及合法权益;

五、鼓励阿富汗有关方面应对恐怖主义、毒品走私、贩卖人口等威胁和挑战,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其他源于阿富汗境内的犯罪行为;结合阿富汗涉恐威胁和打恐实效,适时探讨通过双多边渠道重启同阿富汗的反恐安全合作;

六、呼吁阿富汗有关方面和国际社会重视阿富汗境内难民问题和被迫流离失所人员的产生根源,避免任何可能使局势恶化、破坏稳定的行动,合作为阿富汗旷日持久的难民问题找到永久解决方案;

七、呼吁国际社会和捐助国向阿富汗难民接收国,特别是伊朗和巴基斯坦等阿富汗邻国提供持续、充分和相应的财政支持;

八、呼吁国际社会向阿富汗进一步提供包括粮食、药品、越冬物资等在内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防止阿富汗出现人道危机和难民潮,避免给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带来新的冲击;

九、呼吁国际社会以实际行动支持阿富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止阿富汗疫情扩散势头;

十、早日启动第一次外长会联合声明中提及的阿富汗问题特使(特别代表)和驻阿富汗使馆代表两个定期会晤机制,就相关合作事宜定期展开协商,共同推进,取得更多实质成果;

十一、重申呼吁国际社会同阿富汗保持积极接触,并研究制定推进政治交往、经济融合和区域互联互通议程的长期路线图。

外长们赞赏伊朗主办第二次会议,同意第三次会议将于2022年在中国举办。

会议结果

2022年3月31日,第三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在中国安徽屯溪举行。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七国外长或高级代表出席。

与会各方注意到,阿富汗已结束多年战乱,百业待兴,经济和民生困难突出。各方承诺将在人道援助、互联互通、经贸、农业、能源、能力建设等领域支持阿富汗经济重建。

一、人道援助领域

各方决定进一步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呼吁国际社会向阿富汗提供更多支持,帮助阿富汗恢复资金流动性,避免阿富汗出现人道主义灾难。

(一)中方将加快落实向阿富汗提供粮食、越冬物资、新冠疫苗、医疗器械等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承诺,愿通过双多边渠道提供新的人道主义援助。

(二)中方将继续向阿富汗提供疫苗、医疗设备、药品等抗疫物资,开展传统中医药合作,支持阿富汗医疗卫生体系运转,帮助阿富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三)伊方已向阿富汗各地民众提供30多批粮食、药品、卫生用品等人道主义援助,正与阿方协调运送更多援助物资。

(四)伊方将继续向阿富汗人民紧急提供燃油、粮食及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

(五)巴方已宣布提供价值50亿卢比(约3000万美元)的一揽子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已在巴阿合作论坛框架下向阿富汗提供超过1.3万吨人道主义援助,并向阿富汗援助了三批小麦。巴方还通过巴各类慈善组织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六)巴方在向阿富汗运送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发挥渠道作用,包括出于人道主义目的,破例为印度援阿小麦提供过境运输便利,以及为联合国人道主义空运服务(UNHAS)在伊斯兰堡和喀布尔之间建立空中桥梁提供便利。

(七)巴方于2021年12月19日在伊斯兰堡主办了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理事会第17次特别会议,会议决定如下:

1. 设立阿富汗人道主义信托基金(在伊斯兰堡举行的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理事会第48次会议期间正式成立)。

2. 任命巴希特大使为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富汗事务特使。

3. 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以及伊斯兰开发银行、阿富汗人道主义信托基金,将与联合国机构共同制定打通阿富汗融资渠道的路线图。

4. 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将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一道,确保对阿新冠疫苗和医疗物资供应。

5. 在伊斯兰粮食安全组织(IOFS)支持下,启动“阿富汗粮食安全计划”。

(八)巴方将继续为所有入境巴基斯坦的阿富汗民众免费接种新冠疫苗,与比尔·盖茨基金会共同推动在阿根除小儿麻痹症,并允许阿富汗病人及其护理人赴巴各地医院接受治疗。

(九)俄方愿继续向阿富汗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十)塔方将继续提供多种物流方式,特别是通过塔阿边境的六座桥梁,向阿富汗人民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物资。塔方将维持下喷赤河过境点运行,以向阿富汗人民运送粮食和其他重要物资。

(十一)塔方将继续向居住在塔阿边境地区的阿富汗公民提供医疗服务。

(十二)土方将继续向阿富汗提供系统性人道主义支持,包括在阿邻国建立医疗和教育机构、优先电力供应、在土教育机构培训阿富汗学生、定期向阿富汗派遣人道主义车队和其他形式援助。

(十三)土方将继续向阿富汗运送粮食、纺织品、日用品、药品、医疗物资、石油产品等人道主义物资。

(十四)土方将调配国内资源,向土在阿富汗法利亚布省援建的医疗中心和在赫拉特省土尔洪吉市援建的妇产医院提供药品。

(十五)乌方愿利用铁尔梅兹市国际交通物流中心向阿富汗境内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物资。

二、互联互通领域

各方认识到互联互通对阿富汗这一“陆锁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愿发挥各自优势,支持阿富汗在用好现有周边交通网络的基础上,逐步探讨打造新的便捷通道,加强同邻国的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

各方愿进一步共同落实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ESCAP)框架内制定的交通运输协定。

(十六)中方支持中巴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向阿富汗延伸,愿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阿富汗发展战略对接,支持中阿直达班列顺畅运行,帮助阿富汗更好融入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十七)伊方将完成哈夫-赫拉特铁路建设,并通过马扎里沙里夫将其延伸至中亚国家,帮助阿富汗连接世界市场,摆脱“陆锁国”限制。

(十八)伊方正建设恰巴哈尔港,将继续建设该港基础设施、海陆联运路线以及马赫容德-法拉赫等公路项目,帮助阿富汗改善交通条件。

(十九)巴方持续关注“地缘经济”,认为如阿富汗无法实现持久和平,“地区”将无法享受互联互通红利,巴方将继续支持促进地区互联互通的努力。

(二十)巴方认为,阿富汗可与中巴经济走廊连接,以提高互联互通水平,促进整个地区、尤其是中亚区域的经贸往来。

(二十一)《巴基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过境贸易协定(AUPTT)》已经生效。在试运行阶段,已有四批货物从卡拉奇经阿富汗运抵塔什干。在国际公路运输系统(TIR)框架下,巴基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之间已成功经阿富汗实现卡车运输。

(二十二)巴方正同阿富汗开展一系列互联互通项目,如完成托克汉姆-贾拉拉巴德公路建设、恢复巴阿公路巴士服务等。

(二十三)俄方支持中亚国家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及其他地区国家之间发展交通联通,并愿在该领域发挥俄阿合资运输公司ASTRAS和AFSOTR运力。

(二十四)塔方将进一步开发建设塔阿边境喷赤自贸区铁路和货运中心,扩大两国过境贸易。

(二十五)土方将继续通过维持“阿塔米拉-伊玛目那扎尔-阿基纳-安德胡伊”铁路线运营,助力阿富汗发展运输、过境、通信系统,提升过境客货运量。该铁路线旨在将本地区国家进一步接入中国铁路网。土方希进一步推进总长173公里的“土尔洪吉-赫拉特”铁路运输项目建设。

(二十六)土方愿继续推进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交通走廊建设,并沿上述路线铺设光纤线路。

(二十七)土方将继续推进实施土库曼斯坦、阿富汗、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土耳其五国签署的“青金石走廊”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有助于促进跨区域经贸关系发展和阿富汗社会经济状况改善。

(二十八)土方将继续维持“伊玛目那扎尔-阿基纳”和“谢尔赫塔巴特-土尔洪吉”光纤线路顺畅运行,以保证国际过境流量,并将提高数据传输速度,保障土阿之间通讯畅通。

(二十九)乌方愿通过开展“铁尔梅兹-马扎里沙里夫-喀布尔-白沙瓦”铁路建设等项目加强地区互联互通。

(三十)乌方将继续积极参与修复阿富汗国内基础设施,特别是马扎里沙里夫国际机场。

(三十一)乌方愿积极参与阿富汗公路、路边基础设施、桥梁、隧道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经贸领域

各方愿支持阿富汗致力于自主发展的努力,鼓励阿富汗结合自身国情制定未来经济发展规划,提升内部发展动力。

各方同意探讨建立环阿富汗经济合作带,改善阿富汗外部发展环境。各方并呼吁阿富汗为外国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方鼓励在双方贸易和投资中使用本币结算,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各方愿同阿富汗加强贸易政策沟通,探讨商签贸易便利化协定,制定过渡性特惠贸易安排,降低阿富汗过境贸易税费,简化商品申报、质检等通关手续,提升阿富汗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十二)中方承诺将继续向阿富汗提供发展援助,重点用于面向基层的中小型民生项目。

(三十三)中方支持中国企业在安全形势允许条件下赴阿投资兴业,适时重启艾纳克铜矿、阿姆河油田等项目。支持中国企业帮助阿富汗完善移动网络、勘测开发矿产资源。

(三十四)伊方将通过发展边贸市场等多种途径扩大伊阿双边经贸往来,继续采取同阿方协商降低现有关税水平等多种方式,扫除贸易障碍。

(三十五)伊方愿协助阿富汗勘探和开采包括两国边境地区在内的矿产资源,并提供相应技术援助及在阿开展联合投资。

(三十六)巴方支持五个巴阿边境入境点运行,促进两国过境贸易。为缓解对阿贸易问题,巴方修订了海关程序并实施了其他便利措施,包括为阿富汗民众设立便利签证制度。

(三十七)巴方已允许通过陆路向阿富汗出口多种商品并以巴基斯坦卢比结算,以促进阿富汗经济发展。阿巴双方同意为彼此商用车辆提供临时准入文件(TAD),以便利货物流动。

(三十八)巴方减免了阿富汗输巴水果、蔬菜等易腐物品关税,允许阿方在过境点附近建立冷藏设施,便利果蔬贸易。

(三十九)俄方支持俄国有企业和俄阿合资企业在阿富汗开展经贸活动。支持俄方企业在俄阿双方共同认可的条件下开发阿油气和矿产资源。

(四十)土方将同阿富汗发展经贸关系,继续在能源、交通和通讯等重要领域落实新的合作项目并支持阿方企业参与。

土方将重点推进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TAPI)跨国天然气管道建设。该项目是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为阿富汗恢复和发展经济社会基础设施提供保障。

(四十一)乌方积极参与发展跨境贸易,正在乌阿边境地区建造铁尔梅兹国际贸易中心。

(四十二)乌方愿拓展与阿富汗的双边贸易。两国正就建立双边贸易互惠制度进行探讨。

四、农业领域

各方注意到农业是阿富汗的支柱产业,鼓励阿富汗大力发展农业,提高粮食自给自足水平,愿为阿富汗农业发展提供必要支持。

(四十三)中方支持阿富汗引种棉花、辣椒、葵花籽等农产品并对华出口,将继续支持阿富汗松子、藏红花、巴旦木、石榴等特色农产品输华。

(四十四)中方愿根据阿方需求,向阿富汗提供种子、化肥、农资农具,支持阿富汗发展大棚种植等高附加值农业产业,帮助阿富汗农民提高收入。

(四十五)中方支持阿富汗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十六)伊方愿向阿富汗提供农产品、畜类需求清单,以便阿方生产后向伊朗出口。

(四十七)巴方希与阿方深化农业合作,继续与阿方探讨发展农业的途径和方法。

(四十八)巴方愿在农业和畜牧业领域竭尽所能向阿方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机会。

(四十九)巴方愿与阿方加强农业研究、农产品进出口、市场准入以及畜牧业、红肉和渔业等潜在贸易领域合作。

(五十)俄方愿与阿富汗开展农业互利合作,特别是促进阿富汗农业全面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提供农产品进出口准入便利等。支持俄方企业根据阿富汗市场需求向阿出口农畜产品。

(五十一)乌方将继续向阿富汗提供食品、面粉、谷物以及生活必需品。

五、能源领域

各方认识到,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对阿富汗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至关重要,愿做出共同努力改善阿能源基础设施。

(五十二)中方愿根据阿方需求及安全等条件继续与阿富汗探讨太阳能光伏电站等项目。

(五十三)伊方愿扩大对阿电力出口,对在阿境内建设电站以及为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种能源保障提供工程技术服务表示欢迎。

(五十四)巴方支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以促进地区国家共同实现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

(五十五)巴方正推进CASA-1000和TAPI等大型项目建设,通过阿富汗加强与中亚的能源合作。

(五十六)俄方愿与其他有意向的国家一道,对阿富汗的关键基础设施(电力、供水、道路系统等)进行分析,以便制定协同重建计划。

(五十七)作为援助阿富汗经济重建举措之一,塔方将继续以优惠价格向阿方供电,特别是北部省份和首都喀布尔。

(五十八)塔方支持其他跨国能源项目,强调CASA-1000项目的重要性,其建成后将成为加强中亚和南亚地区合作和互联互通的生动范例。

(五十九)土方将继续通过科尔基-希比尔甘输电线等途径向阿富汗北部省份提供可靠的能源供应。

(六十)土方愿同阿富汗、巴基斯坦共同推进与TAPI天然气管道线路走向一致的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输电线路项目(TAP)建设。该项目将作为阿能源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阿经济复苏。

(六十一)乌方愿加快推进苏尔汗-普勒胡姆里输电线项目建设。

(六十二)乌方将继续向阿富汗提供不间断供电,并愿扩大供电规模。

(六十三)乌方愿参与阿富汗矿产联合勘探及后续开发和生产项目。

六、能力建设领域

各方认识到充足专业技术人才是阿富汗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愿为此提供支持,呼吁阿富汗优秀人才积极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贡献力量。

(六十四)中方承诺,未来进一步加强与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在治国理政、卫生健康、减贫脱贫、防灾减灾、贸易投资等领域,为阿富汗培养更多人才。

(六十五)中方愿与其他邻国联合为阿富汗开展人才培训。

(六十六)伊方愿在阿富汗或其他国家,为阿民众提供卫生治疗、女性赋权、技能培训和其他有需求领域的双多边培训课程。

(六十七)巴方已在卫生、经济、银行、航空和信息技术等各领域向阿富汗提供技术和能力建设培训,正积极考虑为阿留学生提供奖学金。

(六十八)俄方承诺进一步向阿富汗留学生提供奖学金。

(六十九)塔方将继续为阿富汗留学生在塔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创造有利条件,并每年向阿富汗公民提供奖学金。

(七十)土方将继续向阿富汗学生提供在土高等教育机构留学名额,为阿培训交通、能源、卫生领域专业人才。

(七十一)乌方愿以铁尔梅兹市教育中心为基础,为阿富汗培训农业、灌溉领域专业人才。

(七十二)乌方将继续为阿富汗培训专业人才,提升其专业技能,增加职业培训种类,利用铁尔梅兹教育中心为阿富汗青年提供培训。

各方呼吁国际社会及有关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为阿富汗重建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主席声明

2022年3月31日,“阿富汗邻国+阿富汗”外长对话在中国安徽屯溪举行。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主持,伊朗、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外长或高级代表与阿富汗临时政府代理外长共同出席,卡塔尔副首相兼外交大臣、印度尼西亚外长作为来宾应邀参加。

  一、王毅首先介绍了刚刚结束的第三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情况,表示此次外长会进一步凝聚了各邻国在阿问题上的共识,体现了邻国对阿富汗和平重建的共同支持,一致督促阿问题的始作俑者在阿问题上承担应尽责任。与阿代理外长的面对面对话侧重听取阿富汗临时政府介绍内外政策,表达邻国对阿的关切,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形成帮助阿富汗走上正轨、提振经济、改善民生的共识,以切实维护地区的安全稳定。

  邻国重视阿富汗临时政府过去半年来施政努力,肯定其在反恐、禁毒等领域所作承诺和采取的举措。呼吁国际社会与阿临时政府开展对话沟通。

  邻国重申尊重阿富汗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基本原则,鼓励阿临时政府进一步增强政权的包容性,奉行温和稳健的内外政策,保障各族群和妇女儿童在内全体阿富汗人民的基本权利,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关系,采取更多可视性举措坚决彻底反恐,切实履行在禁毒领域所作承诺。

  邻国重视阿富汗面临的经济和民生困难,愿积极落实《阿富汗邻国关于支持阿富汗经济重建及务实合作的屯溪倡议》,进一步加大对阿紧急人道援助力度,加强同阿经贸、能源、农业等领域务实合作,帮助阿深化同地区国家的互联互通,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升阿自主发展能力。重申愿同阿临时政府开展反恐安全合作,帮助其加强反恐能力建设。

  邻国赞赏并支持联合国在向阿富汗提供人道援助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呼吁国际社会持续积极开展对阿人道援助,希望多边金融机构为阿富汗经济重建提供融资支持,敦促阿富汗当前困局始作俑者切实履行对阿经济重建和未来发展的责任。

  二、阿富汗方面高度评价阿邻国协调合作机制作用,赞赏邻国在人道援助、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等领域向阿人民提供的宝贵支持。

  阿富汗方面表示,高度重视各邻国关切,决不允许外部势力再占据阿领土,也决不允许任何势力利用阿领土反对其他国家。已调整施政重点,集中精力实现稳定、推进发展,愿成为地区互联互通的纽带,同周边邻国共谋繁荣。期待邻国尽早给予阿临时政府外交承认。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已重开学校,从未禁止女童教育,在医疗、教育等各行各业都有大量女性参与。欢迎各族群参政,将吸收更多专业人士参加政府工作。强调美国仓促撤离使阿当前面临极大困难,敦促其立即解除对阿海外资产的冻结、解除对阿无理制裁,希望国际社会向阿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三、印度尼西亚、卡塔尔作为来宾阐明各自在阿富汗问题上的立场,赞赏阿邻国协调合作机制为维护地区稳定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强调愿继续同阿临时政府和阿邻国加强沟通对话。

  四、各方高度评价中方搭建邻国同阿富汗临时政府对话这一新的平台,表示面对面交流增进了地区国家尤其是邻国与阿临时政府的相互了解,加深了各方对阿现实情况的认识,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期待阿临时政府履行在加强族群团结、坚决打恐禁毒、包容建政施政等方面作出的承诺,愿意在现有基础上向阿提供更多实质性帮助。一致同意继续举办“阿富汗邻国+阿富汗”外长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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