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7 16:57
陆元鼎(1839—1910),清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字春江,号少徐。
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在处理对外事务上,坚持维护国家主权。1880年(光绪六年)任江宁知县,依据条约,拒绝法国教士霸占中国古刹。不久,如皋发生焚教堂事件,外国传教士提出无理要求,他据理与之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寻调上海,法商行凶杀人,他据理力争。后任泰州知州,疏浚城河,整修里下河水道,建斜丰港,续修范公堤,使泰州、东台两境一时无水患。1895年授惠潮嘉道。调补江苏粮储道。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迁按察使。是年江阴发生美国教堂被毁事件,美国驻沪领事非礼干预,他坚持中国司法司法主权,力拒干涉。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补授江苏布政使。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任漕运总督。次年(1904年,光绪三十年)调任湖南巡抚。旋改江苏。在任严申赌禁,察核吏治,修治塘圩,修筑道路,并多次上疏论及治国之策。1907(光绪三十三年)年赴京协助开办资政院事务。 1909年(宣统元年)任浙江学务公所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