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3 14:18
少年时期,先在儒学家古川他山的私塾思齐堂学习汉学,后又在当地的东奥义塾学习西学。青年时期曾先后考入宫城师范学校和司法省法学校,但都因与校方发生冲突而被迫中途退学。离开学校后,一度在青森新闻社、纹别制糖厂短暂地工作过,后在品川弥二郎的斡旋下,于1883年6月得以进入太政官文书局(后为内阁官报局)任职。1888年3月,为了反对明治政府的条约改正案和极端欧化政策,陆羯南辞去内阁官报局职务,开始主持《东京电报》、《日本》等报纸来宣扬国民主义,对当时的日本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也从而奠定了他在日本近代思想史上的地位。本文试图通过解读陆羯南在明治二十年代有关国民主义的主要论述来剖析其国民主义的宗旨、基本内容和性质等问题。
条约改正与极端欧化政策
明治政府成立后,所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就是如何在列强环伺的情况下确保日本的独立。而要确保日本的独立,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改正从1854年到1869年间日本同欧美列强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的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签约的欧美国家在日本具有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二是日本缺失关税自主权。因此,日本改正条约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废除欧美列强的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并恢复日本的关税自主权。
条约改正的大致经过是:1871年派出岩仓使节团,打探条约改正之事项;1873~1879年寺岛宗则任外务卿时期,力争恢复关税自主权;1882~1887年井上馨任外务卿、外务大臣时期(明治十八年十二月,太政官制改为内阁制,外务卿改为外务大臣),力争废除领事裁判权和恢复部分关税自主权;1888~1889年大隈重信任外相时期,力争废除领事裁判权;1891年青木周藏任外相时期,也是力争废除领事裁判权;1894年陆奥宗光任外相时期废除了治外法权;1911年小村寿太郎任外相时期恢复了关税自主权。这样,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日本终于完成了不平等条约的改正。而其中,在井上馨、大隈重信时期,条约改正问题最为日本国民所关注。这一方面是因为其改正案触及到了日本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更是因为到了明治二十年代日本国民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正如日本学者木村时夫所言:在签订不平等条约时,日本人并不知道其不平等性。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国民意识尚未觉醒。在不平等条约签订三十年后的明治二十年代,日本国民对于条约改正问题才愈加关心起来。因此,可以说到了明治二十年代,日本的条约改正才正式进入轨道,并由此进入到了一个以鹿鸣馆为象征的极端欧化时期。
推行极端欧化政策的井上馨认为要想达到条约改正之目的,就必须积极摄取欧美文化:“在欧美之力迫近东方之际,作为应对策略,就是要使日本及日本国民成为欧洲之一员、欧洲之国民。也就是说,要在东方建一欧洲式的新帝国。”明治二十年四月,井上馨的条约改正案“裁判管辖条约案”出台。其主要内容是:1、以开放内地为代价,恢复裁判权。2、设置外国法官为多数的混合裁判所。3、以泰西主义为楷模,制定刑法、民法、商法和民事诉讼法等,并将其英文版告知列强,以便其审查法典内容。针对此条约改正案,布瓦索纳德首先表示了强烈的反对,并于六月向当时的司法大臣山田显义提交了“有关裁判权的条约草案之意见”。他认为任用外国法官,且设置以其为多数的混合裁判所,以及将各种法律案告知外国政府等决定都会使日本受制于外国,带来意外之结果:“旧条约之害区域狭小,而新草案之弊则将流于全国”。接着,时任农商务大臣的谷干城也对此案表示了强烈的反对,认为这是“贪图一时之名誉,而不顾百年之大害”。当条约改正案传到日本社会上的时候,更是遭到了民众的强烈反对。最终,井上馨引咎辞职。
井上馨辞职后,大隈重信继任为外相。大隈条约改正案的主要内容是:1、新条约实施五年后,废除治外法权,但是其代价是将日本本土向外国人开放,给其旅行、居住、营业和取得财产的权利。2、仅在大审院任命外国人法官,并仅在被告为外国人时才令其担当审判,且其任用期限为十二年。3、新条约实施后两年内,完备民法、商法和诉讼法等法典。4、最惠国条款有条件化。明治二十二年四月十九日,英国伦敦的《泰晤士报》首先披露了大隈条约改正案的内容。消息传到日本国内时,举国哗然。日本国民认为大隈案同井上案一样,都任用外国人为法官,损害了日本的国家利益。明治二十二年十月,大隈被玄洋社成员来岛恒喜炸伤右脚,遂辞去了外务大臣一职。 日本民众反对条约改正案,还有一个最为直接的原因,这就是诺曼顿号事件。1886年10月24日,英国诺曼顿号轮船在从横滨驶往神户的途中触礁沉没。最终只有英国船员26人得以逃生,而25名日本乘客则全部丧生。12月12日的《神户又新日报》以《向各位外国船长进一言》为题对此事抗议道:“目前为止,各国轮船对我日本乘客的态度如何呢?包括船长在内的其船员等对我日本人极其冷淡。不仅不把其当人看待,甚至把其视作一种连动物都不如的无生命的货物一般。”依据领事裁判权,英国驻神户的领事对诺曼顿号船长进行了审判,结果判为无罪,这激起了日本广大国民的愤慨。迫于舆论,此案在英国的驻横滨领事馆重审,船长最终也只是被判服刑三个月,而对死难者没有任何赔偿。诺曼顿号事件彻底激怒了日本人,使日本国民痛感恢复国权的必要性,遂强烈要求废除治外法权,反对政府的不彻底的条约改正案。可以说正是明治政府为改正条约而推行的极端欧化政策和不彻底的条约改正案直接促成了《东京电报》、《日本》的创刊和陆羯南国民主义的产生。
《日本》的创刊及其宗旨
《东京电报》是《日本》的前身,而《东京电报》的前身则是《商业电报》。《商业电报》是陆羯南在官报局时的上司青木贞三辞去官报局长职务后创办的一份商业报纸。后因青木贞三想在报纸上增加一些政治言论等内容,而谷干城、杉浦重刚等又想拥有一份为反对条约改正案提供舆论阵地的报纸,于是双方协商将《商业电报》改为《东京电报》(于明治二十一年四月九日创刊)。陆羯南为此辞去官报局的公职而加入到了这个以反对明治政府条约改正案为己任的《东京电报》。陆羯南后来追忆道:“明治二十年,谷隈山氏(干城)辞去农商大臣之职,接着兴起了反对井上条约改正案的运动,政府遂发布保安条 例,开始驱逐政客,一时间人心惶惶,物论沸腾。余也抱有加入浪人行列之念头,遂与高桥君商谈此事。当时也恰逢农商务大臣曾祢荒助氏被任命为官报局长,余便向高桥君请辞,得以为自由身。不久,与谷隈山氏等谋划刊行《东京电报》,这是二十一年春。”但由于《东京电报》发刊后的发行状况不甚理想,后经谷干城和杉浦重刚等人商议,决定在明治二十二年二月九日将《东京电报》停刊,并于二月十一日创刊《日本》。陆羯南在二月九日发表的《告别<东京电报>迎来<日本>》一文中,就《日本》和《东京电报》的承继关系、《日本》的创刊宗旨等写道:
我《东京电报》将在今日停刊,而与《东京电报》信奉同样旨义,比其更加完备的《日本》将于后日诞生。可以说《日本》是《东京电报》的进化,《东京电报》是《日本》的幼年。因此,今日逝去的将只是《东京电报》的形骸,而其精神则将依然存在。
……一国文明之进步,必基于国民本来之元气和性格,绝不是仅凭一朝一夕的模仿和虚饰就可以办得到的。然而,我国开国以来只是眩晕于滔滔而来的秦西文明之外观,而不考究泰西文明能有如此今日之所以然。一味心醉于泰西文明之结果,便是产生了崇拜泰西文明之风潮。此风潮破坏了作为国民独立之根基的国民性格,虚饰了一国之文明。近来,世上一些有识之士注意到此问题,开始阻止其横行。然而,其尚未使国民一步一步地迈向真正的前进道路。因此,发挥“国民精神”,确立一国独立之基础,乃是《日本》第一要务之所在。
在刊载于《日本》第一期的《创刊词》和《关于<日本>的报名》这两篇文章中,陆羯南则进一步表明了《日本》的宗旨和主张:
近代之日本失去自己之特色,丢弃自己固有之事物,已经极端到要举国归化于泰西的地步,日本这一岛屿也将成为地图上的一个空名而已。……日本国民宛如失去了根基的水上浮萍。《日本》不揣浅陋,欲救日本于飘摇之中,使其安稳下来。首先,将把恢复和发扬日本即将丧失的国民精神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我等主张在引进西洋事物时,不能仅仅因为其是西洋事物就加以采用,而应该看其是否有利于日本的利益与幸福。即使在西洋是美好的事物,如果搬移到日本后不适合,也应将其舍弃。
《东京电报》和《日本》的出现,同当时影响颇大的宣扬国粹主义的杂志《日本人》形成遥相呼应之势。当时曾有人对此撰文写道:“明治二十一年四月三日,杂志《日本人》创刊,大声疾呼并倡导维持我国之美和精华。接着,同月九日,《东京电报》创刊,……亦极力倡导国民主义,形成与《日本人》相互提携,共同抵御欧美主义之势。”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陆羯南的《日本》与志贺重昂、三宅雪岭等人的《日本人》不仅在思想上有着共同的主张,在人员交往上也有着密切的联系,以至于研究者往往将他们一起都看做是国粹主义团体政教社的成员。
陆羯南国民主义思想之一斑
陆羯南有关国民主义的阐述主要发表于明治二十一年六月到明治二十四年间的《东京电报》、《日本》等报纸上。从他在这期间所发表的相关论述中,可以窥见其国民主义思想之一斑。陆羯南有关国民主义的论述除了前文提及的《告别<东京电报>迎来<日本>》、《创刊词》、《关于<日本>的报名》以外,主要还有《现今对外政策的两大派别》(载《东京电报》,明治二十一年六月七日)、《日本文明进步之歧路》(分三次连载于《东京电报》,明治二十一年六月九日;六月十二日;六月十三日)、《国民旨义及东北人士》(载《时论》,明治二十一年十二月十日)、《近时政论考》(明治二十三年八月、九月间连载于《日本》,明治二十四年六月由日本新闻社结集出版)、《日清欧化主义》(载《日本》,明治二十四年七月十九日)等。其中,《现今对外政策的两大派别》和《日本文明进步之歧路》较为集中地阐述了国民主义的一些基本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奇道主义”与“正道主义”的提出
独立问题是近代化后发国家面临欧美列强冲击时所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因黑船来航而被迫开国的日本也是如此。在《现今对外政策的两大派别》的篇首,陆羯南就提到了日本的独立问题。认为在开国三十余年后的今天,日本仍然面临着这个颇为紧要的问题:
贫弱之国介立于诸强国之间,有何政策可以保持其独立呢?此大问题自三十余年前黑船来到日本沿海时起就已经出现于我国人之眼前。然而,在与外国人握手言和,并以礼相待的三十余年后的今天,此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接着,陆羯南谈到了开国、文明开化与独立的关系问题。陆羯南认为对当时的日本来说开化只是手段,独立才是目的,而关系到日本独立的最大问题就是改正幕末、明治初期与欧美列强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正是以改正条约为契机,日本人才开始思考如何面对西方文明,如何引进西方文明这一问题的。陆羯南还认为在看到其优点,赞成引进西方文明这一点上,大多数日本人是一致的。但是,具体到如何引进就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陆羯南指出了两种不同的做法:“奇道主义”和“正道主义”。其实,“奇道主义”就是极端的欧化主义,而“正道主义”就是陆羯南所主张的“国民主义”,只是在这篇文章里陆羯南尚未使用“国民主义”一词。
在“为了维持日本之独立,必须采用外国之文化”这一点上,国人舆论是一致的。当文化渐开,人们得以察知外国之状况和宇内之公道时,方知晓治外法权和国权不为相容,有关关税之约定与国家利益不相容;方知晓欲恢复独立,必须改正条约。……而要改正条约,用何方策为好呢?此乃近年来我国朝野围绕独立论所抱有的一大重要问题。围绕此问题分裂为甲乙两派,暂且把甲称为奇道主义,把乙称为正道主义。
那么,什么是奇道主义呢?陆羯南在文中描写了奇道主义的特征:
何谓奇道主义?尽力讨外国人之欢心,博取其同情,以此来使其应诺条约之改正,如此主义者即为奇道主义。该说认为:日本乃贫弱之国,以国威完全无法使外国慑服。不如迎合其意,使其心生怜悯之情,以顺利实现我之愿望。为此,制度法律自不必言,就连饮食、衣服、居住,以及语言、文字、宗教、风俗和娱乐等,都要竭力促使其泰西化。至于这给国内多数人民所带来的利弊就无暇顾及了。
这便是陆羯南对“奇道主义”所做出的描述。针对陆羯南所批判的这种欧化主义,同时期的国粹主义代表人物志贺重昂也抱有同样的态度。志贺重昂在一些文章中,就对以民友社的“日本分子打破论”和明治政府的“涂抹旨义”为象征的“欧洲旨义”进行了批驳,指出了极端欧化政策的非合理性和危害性。陆羯南所指出的“奇道主义”实际上就是包含了这两种思想的极端欧化主义。接下来,陆羯南阐述了“正道主义”的主张:
与此相反,正道主义却是忘掉一己之利益,专以多数人民之福利为根基,主张压抑奢侈,修养民力,以减轻贫人之负担;希望匡救町村之衰微,顾及皇室之尊荣与个人之幸福,改良国家之组织。并且,其认为欲维持“国家之独立”,必先谋划国内之富庶,弱国与强国相交应该持之以正道。所谓正道乃是指进行与国力相当的交往,持之以公正的道理。为此,强求制定与国家性格不适合的法律制度,粉饰以与国力不相当的奢侈,都是不为正道主义所取的。
可见,陆羯南的“正道主义”就是一种主张以日本国情为基础,凡事要符合国情,照顾到日本普通民众及地方之利益,进行自主欧化的思想。
对“国民主义”的含义、必要性的阐述
在《日本文明进步之歧路》一文中,陆羯南以“国民主义”一词代替了“正道主义”一词,并具体阐述了国民主义的含义、主张国民主义的必要性等问题。
对于国民主义的含义陆羯南论述道:
吾辈所说的“国民主义”是指主张英语中的“nationality”的思想。“nationality”原被译为“国体、国情、国粹、国风”等词,然而这些词因含有固有的意思,而未能很好地表达出原来的词意。“nationality”一词原本是以“nation”(国民)为基础,指针对其他国民所拥有的独立而特殊的性格,故暂且将其译为“国民主义”。希望读者以后能在此意义上理解“国民主义”一词。
“nationality”在英语中含有“国民性”之意,陆羯南也正是在“指针对其他国民所拥有的独立而特殊的性格”这一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国民性对于一个近代民族国家来说,有着双重意义,即对内可以加强民族国家成员的“自我认同意识”,对外则可以加强“他者意识”。对此,在《国民旨义及东北人士》一文中,陆羯南有着这样的表述:“国民旨义抱有何种要素?答曰:对外国民精神,对内国民一致。……国民精神在于保持和培养国家在政治及社交上的特性;国民一致在于唤起和发扬国家在政治及社交上的实力。”可以说,陆羯南的这段话基本上概括了其国民主义的含义和特征。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陆羯南所主张的国民主义实质上就是一种主张保持日本固有特性、国民性的思想。在这一点上,陆羯南的国民主义和志贺重昂的国粹主义是一样的,只是志贺重昂将“nationality”译为“国粹”而已。
对于主张国民主义的必要性,陆羯南则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第一,陆羯南认为欧美文明也不尽是完美无瑕的,也有着有害成分,因此需要选择:“引进欧美先进国家文化的必要性,已不用赘言。可是,欧美文化也绝不是尽善尽美之物。虽然其有益成分为多,但也并不是一点有毒成分也没有的。因此,在引进欧美文化时,选择是最为必要的。”
第二,陆羯南认为每个国家都应该保持自己的固有特色、国民性,因此引进外来文化时应该将其同化和本土化:“不顾本国的固有特色,一切都崇拜外国文化,将本国原有事物悉数打破,将会带来意外之结果的。一个国家正是因为其历史上有着发达的特有性格才能生存下来,故不可随意将其打破。因此,在引进外国文化时必须加以注意,要将其同化于自己的国民性,而不可损伤自身之性格。如果不能将其同化,则一国之元气就会消亡。”
第三,陆羯南以被当时的明治政府奉为学习楷模的欧洲国家为例,论述了主张国民主义的必要性。陆羯南认为近代欧洲新兴国家如德意志和意大利等,都得益于国民主义的发挥:“请看欧洲各国,尽管其均被纳入到‘欧洲文化’这一统一名义之下,但各国国民之间尚保持有各自特有的性格而形成一种国民主义。举例而言,德意志与法兰西同为欧洲文明之国,且国土相邻,但两国国民主义则相互峙立,毫不相让,以保持一国之体面,维持一国之国权。……环顾一下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国家,可发现大多是得益于这种国民主义的发挥,如德意志、意大利等国家,可谓比比皆是。”
第四,陆羯南还援引瑞士著名的法学家、政治理论家布伦奇利(Bluntschli Johann Kaspar,1808~1881)的话论述了近代国家与国民主义的关系,指出了国民主义对近代国家的重要性:“然而,至于为了引进欧美文明而要将日本原有事物悉数打破,从根基上对其进行变革的观点,吾辈认为这是甚为短见的想法。这是论者忘却和蔑视近代国家的一大元气即国民主义这一事实而导致的错误。这实在是忘却和蔑视布伦奇利所告诉我们的‘近代国家是以国民主义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这一事实而导致的错误。……正如其论者所希望的宇内主义被以四海兄弟主义为基础的未来世界(如果能实现的话)所必需的那样,国民主义在今天也是必要的。如果要使一个国家屹立于列国之间,维护独立自主的主权,就必须尽力培养这种国民主义。更不用说,在激励贫弱国民同富国列强角逐之际。”
对国民主义性质和立场的表白
在《日本文明进步之歧路》一文中,陆羯南还介绍了一种偏狭的国民主义——丁论者,并指出了乙论者(陆羯南的国民主义)与其之不同,借以表明自己的性质和立场:
在此,有句话需要说明。这就是因为国民文化不甚发达,其国民主义时常陷入偏狭的见解之中。并且,陷入这种非常偏狭的国民主义之中的国民,一提起外国事物,即使是可嘉可学的文化制度,也因嫌弃之而踌躇不前,不肯踏上文明进步之征程。……吾辈将其称为丁论者。当乙论者宣扬保持一国国民固有的性格,尊重本国特有的文化的时候,闻听此言的丁论者便不禁生出了得一知己之感。以此来看,丁论者得以崭露头角仿佛是冥冥间受到了乙论者的诱掖,乙论者是脱不了干系的。可是,乙论者和丁论者之间的差异可谓是天壤之别。一是为旧世界的情感所支配,一是起因于对新世界的感知。
从陆羯南的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丁论者的基本特征是:出于情感全盘否定西方文明,只要是一听说是西方的,就加以排斥。在明治初期,确实有人盲目反对文明开化,如佐田介石等。但陆羯南的国民主义与其不同之处在于:陆羯南的国民主义是在其接受了西方近代教育以后,在日本近代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近代民族主义思想,其主张的是有选择的欧化,而不是盲目的排外主义和攘夷主义。陆羯南在《日清欧化主义》一文中的一段论述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和判断其国民主义之性质:“东西文化根深蒂固不相同,各有其美。现今,使这两种文化摄取对方所长,弥补各自不足,对于东西文化的发达,乃至世界文化的进步,都是颇为紧要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西力东渐之势愈演愈烈的当今世界,东洋各国摄取西洋文化不仅对发展其固有文化是必需的,即使是维持其固有文化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可见,陆羯南反对的不是欧化本身,而是那种不加选择的全盘照抄的欧化方式。
在《日清欧化主义》一文中,陆羯南就以当时的清政府的欧化主义为比较对象,对日本的欧化方式再次进行了抨击:
同为欧化主义,清国的欧化主义与我国的欧化主义则完全不同。清国的欧化主义是自主选择,而我国的欧化主义则丝毫不见这种自主选择。清国摄取泰西之物的顺序是先实益后虚形。如果必为西洋之物,则摄取之;如果不必为西洋之物,或是摄取反而有害之物,则不摄取之。如军备、技术等当今必推西洋的事物,则逐步采用之。……而不必西洋化或是摄取反而有害之物,如衣食住、风俗习惯、道德伦理和政治法律等。则丝毫不改。然而,我国的欧化主义则大相径庭,不仅要摄取必须为西洋之物的东西,就连不必西洋化和摄取反而有害之物,也一并西洋化。
从这段或许让后人颇为寻味和思考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陆羯南对日本的全盘欧化主义非常不满,从而也表现出了其国民主义之特征。但我们同时也能看出陆羯南对清政府的“中体西用”模式是颇为赞同的,也就是说陆羯南内心是希望日本也能够采取这一模式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陆羯南的国民主义实际上最终也没能跳离出“以东洋忠孝仁义之道,行西洋利用厚生之术”这种“体用”思维的窠臼。就在此文发表后的第三年所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中,“中体西用”的清政府败给了在陆羯南看来“就连不必西洋化和摄取反而有害之物,也一并西洋化”的明治日本,这不能不使人们认真思考是否应该,以及如何摆脱“体用”思维的束缚。这或许至少可以警示人们在摄取西方文明时一方面要保持自己的民族特性、自主性;另一方面又不应该因此而影响到对人类先进文明的摄取,因为这最终反倒会影响到保持本民族的特性和自主性。因此,如何恰到好处地处理好本国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在今天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也是一个颇为复杂和微妙的难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陆羯南的国民主义做出如下归纳:一、如果说改正条约是其产生的直接契机,那么日本近代民族国家的构建则是其产生的历史背景。正是明治政府所推行的文明开化、殖产兴业等措施培养和加强了日本国民尤其是接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轻人的国民意识,促成了日本近代民族主义的成长和发展,而作为日本近代民族主义一种表现形式的国民主义便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的。二、正是因为日本近代民族主义的成长和发展促成了日本国民对关系到国家独立的条约改正问题的关切,于是追求与维护日本的独立便成为了陆羯南主张国民主义的根本目的。因此,陆羯南的国民主义并不是盲目的排外主义、复古主义,而是一种主张在摄取西方文明时,有选择地进行欧化,以保持日本国民性和维护日本之独立的近代民族主义思想。这对抑止明治政府所推行的极端欧化政策,维护近代日本的独立自主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陆羯南国民主义中的“体用模式”痕迹则标志着其国民主义尚存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历史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