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9 21:42
党委书记、局长:陈贵生
党委委员、副局长:高 伟
党委委员、禁毒办主任:尤自强
党委委员、调研员:张存良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江 华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石振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高 洪
党委委员、副局长:焦明泉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肃智
政治部
纪委监察室
办公室
警务督察支队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行动技术侦查支队
治安警察支队
刑事警察支队
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禁毒警察支队
指挥中心
控申科
行政装备科
法制支队
网络安全支队
监所管理支队
出入境管理科
信息通信科
反恐防暴支队
户政管理支队
情报中心
审计科
办公地点:陇南市武都区北山中路
一、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并直接办理、查处、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毒品案件;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反恐防暴工作。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的队伍建设,指导保安服务行业依法规范管理运行。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协助上级公安机关管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指导、监督全市防火、灭火和救灾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工作。
八、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及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审批工作。
十、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的职责。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刑事技术、技术侦察、网络侦察工作,承担开展刑事技术检验和司法鉴定、技术侦察、网络侦察的职责。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十三、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和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县(区)公安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承担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十五、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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