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更新时间:2022-04-03 16:26

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陇南市政府设立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负责制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和盐业行政管理。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煤炭行业、民爆器材行业、本市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上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八)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通信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一)协调信息产业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三)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盐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和政策。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陇南市中小企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制度建设、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劳动工资、财务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和相关建议;负责对工业企业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产业预测预警和损害调查;负责工业企业报表收集、汇总和报送;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业产品调运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产业应急管理工作,综合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盐业管理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申报、审批备案等工作;执行和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铅锌、黄金、硅铁、建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装备制造业以及新材料等产业发展。

(四)技术创新科

负责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管理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合作,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协调推进全市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和中小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

(五)循环经济发展科

拟订工业和通信业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评价;负责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项目的审查上报和核准、备案;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六)企业发展管理科

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报表收集、汇总报送和信息发布,监测分析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负责农产品加工及龙头企业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金融机构建立企业融资体系,引导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节会承办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和企业上市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信息产业管理科

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八)安全生产监管科

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煤炭行业、民爆行业和兰成渝输油管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现任领导

高文为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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