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2 22:25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一)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成人教育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市招生、自学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学、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仪器配备、勤工俭学、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及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实施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依据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经费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全市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检查监督县(区)、乡(镇)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十一)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对县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导检查;对各县区“两基”工作进行督察;制定年度教育目标责任书并考核;对各县区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对高中阶段学校、市级示范校督导评估;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调研。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文件管理、教育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保卫、法制宣传、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机关财务、后勤等工作。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宏观管理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级评先选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工作。
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管理、监督监测各类教育专项经费使用;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管理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禁毒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管理中小学收费、教材和教学用书工作。管理高中会考和高中学籍档案。协调指导中小学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对全市教育系统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督;对全市教育系统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督;对局直属单位预算内外财务收支情况、基建投资及其它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检查;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园经济和推进后勤管理社会化工作;参与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政策落实;上报、下达免费教科书计划;促进教育管理风险的转移,承担校方责任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管理;全市普及普通话工作;全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语言文字其它工作。
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的管理,教学指导和业务管理;研究教育思想、理论、课程、内容、过程与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效率;调查中小学教学情况,提出课程方案和改进教学管理的意见或建议;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
全市教育系统电化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管理指导;教育城域网及陇南教育网站的建设、维护;陇南市教育教学仪器装备等工作。
陇南市教育局局长:文旭
党组成员、市教育党工委书记: 刘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屈兑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骎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翼
副局长:李二林
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尹舒鸿
调研员:王新文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刘志新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成平
副调研员:米为民
副调研员:李更生
2020年2月24日,被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陇南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盘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