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8-09 10:38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建议。蒙艳琴为陇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主要职责

(二)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指导民族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乡村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工作。管理少数民族社会团体,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拟定民族乡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乡村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五)参与制定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承办社会事业具体事宜。

(六)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并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审批或备案工作。

(九)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活动,管理穆斯林朝觐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指导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职责,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事件,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民族科

宗教科

监督检查科

现任领导

副主任:田小慈

地理位置

陇南市政府1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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