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3 22:54
陇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陇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粮食、食糖、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
(八)负责组织对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市级储备,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县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市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储备管理科。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购销综合性业务,组织协调各类政策性粮油购销;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及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棉花、食糖、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转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健全物资能源储备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建议;承办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和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和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三)安全监督科。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财务和产业发展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行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补贴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对本局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备案;指导粮食行业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意见,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和粮油加工业的发展;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承担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局长: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