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15:49
陈仁(1454~1514),字子居,号三渠,福建莆田人,明朝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官至浙江右布政使。
成化十九年(1483)福建乡试解元,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授户部主事,毕力学问,作古文词,明习国计,大僚章奏,多出其手。
弘治年间,官户部郎中。阙里孔庙发生火灾,疏请修省。陕西进古玺,陈仁抗疏斥其伪。
弘治十五年(1502),诏召番僧领占竹于四川,陈仁上疏谏阻。
弘治十七年(1504)五月,请求恢复建文朝忠臣方孝孺等人官职。多数建议得到采纳。
正德元年(1506),刘瑾以赝银事诬陷户部尚书韩文,陈仁一并被贬谪为钧州同知。历任汝州知州、南京兵部员外郎。
刘瑾被诛后,正德五年(1510)十一月,起任浙江提学、按察副使,积劳成疾。
正德七年(1512)八月,升任浙江参政。拟进浙江右布政使,任命下达,而陈仁已去世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