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光

更新时间:2023-12-07 15:15

陈克光,1919年9月生,山东莱芜人,193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莱芜县保安乡、广善乡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山东省莱芜县委社会部干事、公安局股长,山东省历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中原军区政治部教导大队中队长、大队长,中南公安局政治部干部科科长、政保处副处长,洪都机械厂保卫处副处长,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副厅长,江西省委政法部副部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西省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江西省景德镇市保卫部副部长,景德镇陶瓷学院筹备领导小组组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西省顾问委员会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人物简介

陈克光(1919.09~2014.05.29)民国8年(1919年)9月生于今辛庄镇下三山村。原名刘效文。

个人履历

193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底,任三山村村长。

1939年,任村党支部书记,保安乡动委会主任、乡党总支书记。

1941年初,到县公安局工作。

1944年,任历城县公安局长。

1953年3月,在江西国防工厂工作。

1957年,主持中共江西省委政法部工作。

1959年,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63年,任江西省直机关党委副书记。

“文革”中遭关押。

1970年,被下放到景德镇市。

1976年,主持景德镇陶瓷学院复校工作。

1978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79年12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85年6月,任江西省顾问委员会常委。

1990年,受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1991年8月,经组织批准离职休养。

逝世

2014年5月29日8时42分,陈克光因病医治无效在中国江西南昌逝世,享年9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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