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23:35
陈其学生于正德七年二月二十四日(1512年3月11日),少时在登州府求学,治《诗经》。他天资聪颖,博闻强识,写的文章很有条理,没有浮华奢侈的生活习惯。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进士,授行人。同科进士有的广交人脉、追求美名,但陈其学沉静自持,不讨好、拜访权贵。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陈其学被选为湖广道监察御史。十月,他弹劾时任锦衣卫掌卫事都督同知陆炳,历数对方的罪行:一、命锦衣卫到驿站里驱逐寓居京城的流动人口。二、私立钱法,禁止百姓行使中钱,使得市场瘫痪。三,接受奸商徐二的贿赂,任其勾结京山侯崔元加抽白盐、阻挠上纳。
其实,陈其学指控的前两件事言过其实了。锦衣卫的职责之一,就是禁锢、发配京城中的不务生计的游民,防止他们扰乱治安。因此陆炳并不是私自下达逐客之令。至于“中钱”,是当时市场上流通的劣币和假币。早在嘉靖六年(1527年),世宗就下旨禁止流通中钱。因此,陆炳并非私立钱法。但劣币已经泛滥,等到陆炳强制执行这条法令时,就造成了市场瘫痪的后果。
尽管如此,陆炳的第三条罪状是无从抵赖的。嘉靖帝朱厚熜得知情况后,下令将徐二下镇抚司拷讯,让陆炳、崔元各对状。不久两人认罪。由于朱厚熜宠爱这两位臣子,两人认罪后都”供职如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但两人因此”凛然敬惮“陈其学,行事有所收敛。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陈其学转任两淮巡盐御史,巡按两淮盐法。两淮盐政弊端很多,他提出了亟须改进的四件要事,得到了皇帝的批准。他在维扬期间,只谈论工作有关的事情,只做工作有关的事,推行的都是切合实际的政策。
嘉靖二十九年(1549年)二月,陈其学升陕西按察司佥事,镇守庆阳。又升榆林参议。蒙古忌惮他的威名,不敢放肆。不久他升肃州兵备副使。当哈密少数民族作乱时,他亲自披上甲胄,出嘉峪关三百余里,直奔敦煌,化解了危机。又升本省参政,镇守了三年花马池。嘉靖四十年(1561年)七月,陈其学由山西按察使晋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蒙古将领兀慎进犯左卫,他令将军刘汉等人亲自射箭投石,并授以方略,斩获俘虏的敌人很多。兀慎退却。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适逢蒙古进犯洛川等地,陈其学和参将孟鸾击败了他们,斩首百余级。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四月,陈其学总督南京粮储,提出了三条有关漕务的建议,方便了百姓的生活。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升户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陈其学改兵部左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因考评优秀,升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仍然总督军务。蒙古进犯花马池等地,号称有二十万兵力,他领兵防御,斩获三百七十多人。适逢别部偏将丢失兵马,供词牵连到他,于是他停职接受调查。
隆庆年间,案情水落石出,陈其学便复职就任宣大总督。任职期间,蒙古将领丘富进犯弘赐堡,他监督赵总兵迎战,击败了蒙古军队,斩首一百七十八级。隆庆四年(1570年),明穆宗召他入京协理京营戎政。不久他升任南京刑部尚书。
隆庆五年(1571年)八月,陈其学致仕。
陈其学退休后,绝口不提兵事,闭门读书,不耽于享乐。明神宗赏识他,每月赐给他禄米,还下诏慰问。万历二十一年正月十日(1593年2月1日)病逝,年八十一。明神宗听到讣闻,悼念痛惜。赐祭葬如例,谥恭靖(按《弇山堂别集·谥法》称“敬顺事上,宽乐令忠”)。
弹纠权贵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月,陈其学上疏弹劾锦衣卫首领陆炳,指控对方的三大罪状。
除了陆炳以外,陈其学还弹劾过奉国将军融燸。融燸因其弹劾被废为庶人后,拒捕作乱,于是陈其学将他正法。此外,陈其学还揭发过总兵李某纵容盗匪,奉御王某骚扰驿站的行为。
革除时弊
陈其学巡按两淮盐法期间,新修了通泰的蓄水大坝,废除了两淮的过路税,减少了冗积的余盐,打击江滁地区的私盐商贩。这都是实惠于国计民生的政策。吕梁地区的洪夫存在冗员问题,河漕大臣的人事调动不当,他都一一指出。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戍边御敌
陈其学戍边多年,先后擒斩蒙古士兵九百多人,招降二千三百余人,缴获大量马牛器械,修建墩台总共二千四百余座,修缮并修筑战壕、长城共计八十四里五万四千余丈,修筑营舍共计六千余间。
许松皋:此君大有乃父风节。
余继登:公生有异质,抟闻强记,为制义会文切理,一铲浮靡之习。诸士或广交修名,公独沉静自守,不事趋谒。九声震夷虏,而退归田里,绝口不言兵事,门巷萧然,课耕读之外无一切声色之奉,若初未尝显贵者。以周士清风笃行,望庐者式焉。
(注:陈其学家世资料参考来源:《嘉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陈其学一节。)
《国朝献征录·卷四十八·南京刑部尚书行庵陈公其学志铭(余继登)》
《明世宗实录》
《明穆宗实录》
《明神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