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吴

更新时间:2019-10-23 23:07

陈吴,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大学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76年04月,任广东省徐闻县和安公社佳平大队党支委、团支部书记;

1977年02月,广东省湛江水产学院读书;

1979年02月,广东省湛江水产学院任教;

1985年07月,历任广东省湛江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组织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组织科科长;

1999年08月,任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0年11月,任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2年10月,任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年03月,任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4年06月,任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区长;

2004年10月,任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01月,任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委书记;

2007年03月,任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12月,任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2011年12月,任广东省湛江市委常委,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06月,任广东省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2月,任广东省湛江市副厅级干部;

2018年07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8月24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19年1月,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陈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吴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提起公诉

2019年3月,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吴于2002年11月起历任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廉江市委书记;2008年8月起历任湛江市市长助理,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于2003年至2013年期间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至2018年期间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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