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8 15:34
陈学亨,男,汉族,1948年11月生,甘肃永登人,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
1968年10月—1975年05月,甘肃省永登县龙泉公社大涝池学校民办教师、教导主任;
1975年05月—1978年03月,甘肃省永登县龙泉公社党委秘书(半脱产);
1978年03月—1982年01月,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1982年01月—1983年08月,甘肃省兰州市人事局干事;
1983年08月—1984年12月,甘肃省兰州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84年12月—1989年07月,甘肃省榆中县委书记;
1989年07月—1992年08月,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2年08月—1993年04月,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3年04月—1993年07月,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
1993年07月—1995年05月,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95年05月—1998年11月,甘肃省酒泉地委书记;
1998年11月—1999年01月,甘肃省委常委、酒泉地委书记;
1999年01月—2002年04月,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0年9月—2000年1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一班学习);
2002年04月—2007年01月,甘肃省委副书记(其间:2004年11月—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一班学习);
2007年01月—2007年04月,甘肃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7年04月—2008年01月,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8年01月—2011年01月,甘肃省第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至2010年12月);
2011年02月—2013年03月,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13年03月—2018年03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第九届、十届甘肃省委委员。
2011年2月增补为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