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7 22:47
陈延明,男,1945年10月生,山东昌邑人,196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山东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毕业,1999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1964.9—1966.12,海阳县、胶县社教工作队队员、工作组长;
1966.12—1969.11,昌邑县卜庄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
1969.11—1971.8,昌邑县柳疃公社整党工作组组长;
1971.8—1973.1,昌潍地区卫生局干事;
1973.1—1978.8,昌潍团地委干事、常委、宣传部长;
1978.8—1980.8,昌潍团地委副书记;
1980.8—1983.3,潍县县委副书记;
1983.3—1986.6,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班学员;
1986.6—1987.3,潍坊市寒亭区委副书记;
1987.3—1988.1,诸城县(市) 委副书记、县(市)长;
1988.1—1991.8,诸城市委书记;
1991.8—1992.6,聊城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1992.6—1992.12,聊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2.12—1993.9,聊城地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3.9—1997.12,聊城地委书记兼地委党校校长、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期间:1996.9-1997.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班学员);
1997.12—1998.4,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
1998.4—2003.4,山东省副省长、党组成员(其间:1996.09-1999.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4—2006.1,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6.12—2008.2,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2.7.13,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
是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六届省委委员。 现任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