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22:47
陈必谦,字益吾,海虞镇福山人,明朝大臣、东林党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试金榜三甲第四十九赐同进士出身。历任万历朝辉县知县、天启朝南京江西道御史、崇祯朝河南巡抚、工部尚书等。
陈必谦初授河南卫辉府辉县知县,天启二年四月,因其浚河有功而升任南京江西道御史,又因抗疏论梃击、红丸二案,在天启五年六月被刑科给事中潘士闻参后削职归田。崇祯初复出为河南巡抚,战功卓著,继升工部尚书。京师陷落时被擒,后其伺机逃回福山。一说其年迈病逝,一说其被清兵杀害。
《明史·郑承宪传》:天启初,光禄少卿高攀龙、御史陈必谦追论其罪,且言养性结白莲贼将为乱。诏勒养性出京师,随便居住。
陈必谦被列为《东林点将录》地英星天目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