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5 16:17
陈文曲,男,湖南耒阳人,法学博士,哲学伦理学博士后,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律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1992年大学毕业,次年考取律师资格并开始律师执业。
1998年开始在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师从著名诉讼法学家何文燕教授研习民事诉讼。
200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取硕士学位,同年分配到中南大学法学院教书,主要教授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
2005年考取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继续师从著名诉讼法学家何文燕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
2009年博士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理论重构---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为视角》。
2011年,博士论文获首届陈光中优秀博士论文奖。
2010年6月始在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师从李建华教授,研究司法伦理基础理论(以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为视角)。
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美国萨福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修谈判与调解。
民事诉讼、证据学、司法伦理以及谈判学。
(1)司法伦理的基础问题:司法的正当性,司法伦理的基本规范、司法权威的伦理基础;
(2)调解与谈判:调解的基础理论、谈判与沟通学等。
秉承真实、真诚与恰当,追求理解与共识。
民事诉讼法、证据学、司法职业伦理。
《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理论重构------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为视角》,法律出版社出版
著作1部,合著2部,主编教材一部。
在《政治与法律》《学海》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且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
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参与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多项。
律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