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燕

更新时间:2023-06-24 12:53

陈晓燕,女,1971年5月出生,陕西榆林人,汉族。1995年7月西北林学院水土保持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04年7月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专业博士毕业,获博士学位。现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水生态方面的研究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人物简介

先后主持或承担完成国家、省部级的项目、规划和标准等40 余项,在水资源规划和管理、节水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在水资源保护、管理和规划等生产实践中得到应用。目前,作为课题负责人,正在进行中央级水资源费项目“计划用水管理方案编制与实施”项目,以及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盐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

主要成果简介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的水利部专项规划 “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由水利部以水规计[2012]40 号文件向全国发布实施。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的国家专项规划《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之水利专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于2008 年发布实施。作为主要编写者,完成的国家标准《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 年发布,标准号为GB/T 28284-201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水利部专项“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专题“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成果被水利部纳入“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以办资源[2005]191 号文向全国发布。作为主要编写人,全程参与完成的水利部重大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第一部分“中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以及“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通过国务院批复并实施(国函[2010]118 号)。作为主要编写人,参加完成的水利部专项“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国函[2009]134),由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7 部委联合发布(水规计[2009]649 号)。作为主要编写人,主持的江苏省水利专项规划“常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由常州市人民政府以常政办发[2011]94 号文向全市发布实施。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的中央级水资源费项目“计划用水管理”项目成果在全国节约用水管理日常工作中得到应用,代拟的“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被水利部水资源司采纳。

编写科研报告30余篇。

发表论文10余篇。

参编著作3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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